网购娃娃菜“杀鼠剂中毒”

2月3日那天,天台县公安局发了通告,说涉事的夫妻陈某某和杨某被抓了,是因为涉嫌敲诈勒索。这事是这么来的:浙江台州天台县有对夫妻,说是吃了网购的娃娃菜,结果“杀鼠剂中毒”。根据北京市东卫(深圳)律师事务所彭嘉成的说法,判断消费者是在维权还是敲诈,关键在于有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商品确实有问题,哪怕索赔金额高一点,通常也不算犯法;但如果是捏造事实,或者制造虚假质量问题去要挟商家要钱,那就可能犯法了。在这个案子里,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这对夫妻已经越过了维权的红线。彭嘉成还分析说,像这种拿“食品安全”说事的高额索赔,要是商品没问题且确实存在缺陷,高额索赔也只是“过度维权”。反之,要是像这次那样虚构事实、缺乏合法理由,还拿曝光威胁要钱,那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这类案子里,电商平台的聊天记录和电话录音往往是定案的关键。办案机关要仔细看看当事人是不是在造假、有没有威胁、有没有明确要多少钱。比如聊天记录里出现“不给钱就曝光、让店铺关门”这样的话,就能证明有威胁。另外,当事人提具体金额比如“必须赔多少才撤诉”,就能看出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商家是不是怕了才给钱,或者当事人不依不饶继续施压,这些也是看犯罪成没成的情节。 对于商家可能提起的“恶意索赔”或“商业诋毁”官司,彭嘉成觉得核心还是看消费者有没有正当理由。如果商品确实有问题,消费者在网上发点消息是可以理解的,这属于正当权益的表达;但要是夸大其词、胡编乱造,那就可能构成商业诋毁。品牌方打官司难的地方在于怎么把网上的证据固定下来——通常得用时间戳或公证来防灭失——还有怎么算商誉损失。品牌方应该尽力收集像销售额下降、公关费用投入、声誉评估报告这些数据。不过在实际判案时,大多是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依据,在法律规定的赔偿上限里酌情判定。所以要想准确衡量商誉损失有多难?这确实是未来司法实践需要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