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堵漏洞,向“问题合同”亮剑守住集体家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成为基层治理的关键环节。然而,多地纪委监委监督中发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领域存在程序违规、内容失范等突出问题,严重威胁集体资产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 问题表现主要集中在三个上:一是合同期限远超法定上限,如部分土地租赁合同期限超过30年,导致集体资源长期被低价锁定;二是交易价格显失公平,部分资产租金低于市场价30%以上;三是民主决策程序缺失,存在"一言堂""暗箱操作"等现象。辽宁省辽中区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例显示,个别村干部甚至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谋取私利。 究其原因,既有基层监督穿透力不足的客观因素,也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主观问题。甘肃省张掖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农村合同管理专业性强,而基层监督力量相对薄弱,加之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容易形成监管盲区。更值得警惕的是,少数基层干部将集体资产处置权异化为个人权力,滋生"微腐败"风险。 针对此顽疾,各地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打出组合拳。张掖市构建"纪委监委监督、部门牵头、县区负责、乡镇落实"四级联动机制,对全市836个村的5745份合同开展地毯式排查。辽中区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核查"模式,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云南省陆良县则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重点核查合同签订程序的规范性。 这些举措已收效良好。据统计,辽中区通过专项整治累计收回土地1200余亩,追缴资金150万元;张掖市整改不规范合同387份,重新盘活集体资产价值超2000万元。更重要的是,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强化过程监督,初步建立起防范"问题合同"的长效机制。 业内专家表示,随着"十五五"规划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深入推进。规范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既是维护农民权益的现实需要,更是夯实乡村振兴经济基础的战略举措。下一步,需更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确保每一分集体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算清农村集体经济的“明白账”,守住的是群众共同的“钱袋子”,也关系乡村治理的公信力;以整治问题合同为切口,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约束,让资产交易更透明、更规范,才能把有限的集体资源转化为可持续的发展动能,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