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物业公司违规加价收费被查处 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物业公司违规加价收取电费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物业公司作出的39.5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该物业公司在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通过“转供电”方式向小区商业用户多收取电费263万余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有关规定。 原因:监管薄弱与利益驱动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至终端用户,需要由物业公司等中间主体代收电费的模式。在监管不到位、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下,个别物业公司通过加价、分摊损耗等方式变相抬高电费,侵害用户权益。本案中,涉事物业公司未按政府定价标准执行,擅自加价,导致商业用户多支付费用。 影响:扰乱秩序并损害信任 此类行为会扰乱电价执行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削弱公众对物业服务的信任。若长期得不到纠正,容易激化物业与业主、商户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纠纷。此次行政处罚及终审判决,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清晰的执法与司法参考。 对策:加强监管与依法惩处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发现问题后立案调查,依法作出处理: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96万余元,并处以39.5万元罚款。法院审理认为,“转供电”代收主体无权在电费中额外加收费用,违反规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该案也提醒物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杜绝违规收费。 前景:促进行业规范运行 随着民生领域监管持续加强,“转供电”乱收费问题有望更收敛。下一步,相应机构或将完善电价管理机制,推动“直供电”模式更广泛落地,减少中间环节,从源头压缩加价空间。同时,业主和商户也应增强维权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公开透明的用电环境。
电费关系民生与市场秩序,“转供电”更应规范运行;该案终审判决再次明确底线:代收不等于加收,收费必须有依据、标准应公开、权益要保障。通过依法治理乱收费、完善制度减少寻租空间,才能让公共服务更公平透明,让群众获得感更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