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森林资源与国有林场条例修订调研 聚焦基层执法痛点与生态价值转化

问题:法规落实仍存堵点。调研组在原山林场走访发现,林分结构优化、环湖林带管护等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但在森林资源开发与保护平衡、国有林场经营能力提升、基层执法执行等,仍存在制度落地不均衡的问题。座谈会上,林草湿地保护、改革发展、护林防火等业务负责人反映,部分条款与上位法衔接不够紧密,执法权限和程序边界模糊,导致基层在应对林地占用、盗伐滥伐、火源管控等问题时出现“不敢管、不会管、难协同”的情况。此外,林长制考核指标过多、检查频繁,增加了基层负担。 原因:新任务叠加,制度与治理能力未同步。森林资源管理正从传统采伐向“保护优先、系统修复、价值实现”转型,碳汇计量、生态产品价值转换等新领域快速发展,但基层治理体系仍面临信息分散、部门协同成本高等问题,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不足,部分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同时,一些考核重形式轻实效,挤占了实际管护时间。 影响:关乎生态安全与改革成效。原山林场通过“森林生态银行”等探索,将林木碳汇、生态增量转化为可持续收益,实现职工从“砍树”向“护树”转型,收入稳中有升。这些实践表明,法规体系更精准匹配,有助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反之,若执法边界不清、监督滞后,可能削弱资源保护效果和林场经营信心,影响绿色低碳发展支撑能力。 对策:精准修订,提升制度可操作性。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完善“森林资源大数据监管”内容,推动监测、执法、防火等信息互通,提升处置效率;二是明确森林经营全周期规则,优化“先育后采”机制,平衡科学抚育与资源永续;三是细化执法权限和协作条款,减少灰色地带,同时建立轻微违法“首错免罚”清单,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四是优化林长制考核,减少重复检查,聚焦实效,减轻基层负担。 前景:释放生态红利,服务绿色转型。山东正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森林资源与国有林场是重要生态屏障和产品供给主体。随着条例修订进入“吸收转化、系统集成”阶段,将更注重与国家法规衔接,增强制度稳定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数字化监管、规范执法与激励政策结合,推动国有林场在保护中发展,为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实支撑。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于解决问题。深入基层调研——聚焦实际需求——是提升生态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山东通过完善法治保障,有望在保护绿水青山的同时,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