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仪征真州镇南门大码头保护开发项目中,一场关于文物修缮的争议正在发酵。
该项目位于古运河与长江交汇处,历史上曾是盐运中转集散地,明清时期商贸繁荣。
2016年,当地启动棚户区改造,计划将这片区域打造为商业地产项目,其中商业部分旨在恢复历史街巷肌理,再现运河文化景观。
然而,项目实施过程中,文物保护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据当地居民反映,项目建设区域内部分老房子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新建的仿古建筑,质疑存在"拆真建假"行为。
仪征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人回应称,被拆除的老房子并非文物建筑,所有不可移动文物均已登记在册。
记者查询发现,施工区域内共有22处登记文物,其中14处为文物建筑(3处文保建筑,11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调查显示,14处文物建筑分两批修缮。
第一批7处已完成修缮并通过验收,但第二批修缮过程中出现问题。
以河西街46号为例,按照方案应采用"揭顶维修+局部落架"方式,但施工方擅自改为全部落架,且未履行申报程序。
城发集团解释称,因部分建筑建在河床上、地基不牢,出于安全考虑进行落架。
然而,根据文物保护相关规定,重大修缮变更需经专家论证和审批,施工方的行为明显违背程序。
这一事件折射出多重问题:一是商业开发与文物保护的矛盾突出,经济利益驱动下易忽视文化价值;二是监管机制存在漏洞,施工方违规操作未能被及时制止;三是文物保护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修缮规范执行不力。
目前,当地已对违规行为展开调查,并强调将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
专家建议,未来应建立更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同时平衡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文物建筑的价值,恰在其真实与不可替代。
城市更新需要速度,更需要敬畏;文化景观可以修复完善,但历史本体不能被“重做”。
把程序当作底线、把专业当作准绳、把公众监督当作约束,才能让运河记忆在当代生活中延续下去,让“保护开发”真正实现共赢而非相互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