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儿童成长需求更趋多样,公共服务供给仍不均衡。近年来,我国儿童事业发展成效明显,但一些城市社区,适儿化设施不足、活动空间与安全保障不够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医疗、文体资源配置不均衡仍较突出,尤其是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在优质托育、儿童健康服务、公共活动空间等短板更为明显。同时,随着家庭结构变化与城镇化推进,0至3岁婴幼儿照护、青少年心理健康、校外活动与通学安全等需求持续上升,对治理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制度供给与协同治理仍待加强,儿童视角融入不够深入。儿童友好建设并非单一项目,而是贯穿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全流程的系统工程。过去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推进中存在“重硬件、轻机制”“重项目、轻运营”等倾向,导致设施建成后使用效率不高、服务供给不够稳定。部分领域仍以成人便利为主要导向,公共空间、公共交通以及公共服务流程对儿童及其照护者的友好度不足。再加上部门统筹联动和基层精细化治理能力不一,政策落地的连续性与可及性仍需提升。 影响——以儿童为中心的治理导向,有助于提升民生体验与发展质量。此次《意见》提出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核心是把儿童权益保障与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更紧密衔接。其意义不仅在于提升街区、社区、公园等空间的安全性与可达性,增设运动、游乐、休憩等设施,更在于推动公共政策与公共服务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适不适合”。对家庭而言,医疗、交通、文旅等领域的免费或优待政策逐步完善,有助于降低养育成本、提升获得感;对社会而言,儿童友好水平提升将推动社会包容与治理现代化,增强城乡宜居度与吸引力;从长远看,儿童健康、教育与社会参与质量提升,将为人力资源积累和创新能力培育打下基础。 对策——突出城乡统筹、服务均等与可操作性,让政策落到日常。按照《意见》部署,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儿童视角嵌入政策全链条,把资源更多投向薄弱环节。一是推动儿童友好理念向农村地区延伸,围绕农村学校、卫生室、文化活动场所和公共空间,补齐安全设施、卫生环境与活动供给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二是聚焦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对0至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的绿色通道等安排,提高救治效率与服务体验,并加强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心理健康等综合服务供给。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免费或优待政策与便利化措施,在体育场地节假日开放、公共交通与文旅服务适儿化、铁路出行儿童购票候车乘车便利等上提升精细化水平,让政策红利更可感可及。四是强化“建设—运营—评估”闭环,建立需求征集、使用反馈和动态优化机制,鼓励学校、社区、社会组织与家庭共同参与,避免“一建了之”,提升设施与服务的持续供给能力。 前景——以制度保障和治理创新支撑未来,儿童友好将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面向未来,儿童友好建设成效取决于能否形成稳定投入机制、跨部门协同机制和可量化评估体系。随着城市更新持续推进、县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以及数字化治理手段普及,儿童友好有望从环境改善扩展到服务流程优化、风险预防与权利保障等更广领域。可以预期,更多地方将把儿童友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公共服务规划和年度民生实事,推动从“试点探索”走向“常态化治理”。在此过程中,应更加关注特殊群体儿童的保护与支持,提升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与安全性,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孩子身边、落到日常生活场景中。
当一座城市用儿童的视角重新衡量发展尺度,当一片乡村以同样的标准完善成长空间,体现的不只是治理精细度的提升,也是一种面向未来的文明选择。儿童友好建设正在以持续而深远的方式,塑造国家的长期竞争力。正如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所言:“对儿童的投入,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明智的发展投资。”沿着这条更有温度的成长路径,中国正以系统性的制度创新,推进“幼有所育”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