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接触全国各地的律师朋友,如果你想找个外地律师帮忙,或者想获取推荐,直接加我微信hzm5349就行,记得说明你在哪儿执业,还有擅长的领域。我这二十多年工作经验积累下来,写了《律师快速成长秘笈》和《辩护文书模板》两本书,都是PDF格式的。虽然因为没正式出版没法卖钱,我还是决定把它免费送给有缘分的人。你要是感兴趣,直接私信我。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一个案例:怎么适用特殊防卫。 这事发生在1997年1月,王某友几个人在叶某朝开的饭店吃完饭没给钱。过了几天,这几个人又路过店门口,叶某朝就上前要债。王某友觉得这事儿太丢人了,就在同月20号晚上叫上郑某伟他们去店里闹事。叶某朝拿着刀反抗了一下,他们吓跑了。没过多久,也就是第二天晚上6点左右,王某友又带着郑某伟、王某明、卢某国和柯某鹏这几个人上门找茬。他们先是拿话吓唬叶某朝,说要请顿饭把这事儿了了。叶某朝不答应,王某友就从郑某伟手里抢过一把东洋刀往叶某朝胳膊和头上各砍了一刀。 叶某朝赶紧拔出自己带着的尖刀反抗,在店门口刺了王某友胸口一刀。接着两人扭打在一起。旁边的郑某伟见势不妙,顺手拿起一张方凳往叶某朝头上砸。叶某朝转身又刺了郑某伟一刀,打中了胸口。这时候两人还在地上撕打,叶某朝把王某友压在身下抢走了他手里的刀。最后送去医院抢救无效的两个人死了一个。 鉴定结果显示:王某友浑身八处刀伤导致血气胸和失血性休克身亡;郑某伟是胸口被利器贯穿右心耳导致心包填塞身亡;叶某朝自己也伤得不轻,鉴定为轻伤。后来法院判决叶某朝无罪。法院的理由主要有三条: 第一,特殊防卫的前提必须是暴力犯罪已经严重危及到人身安全。本案中叶某朝在防卫前后都被打成了轻伤,说明对方的行为是严重暴力犯罪。 第二,法律允许防卫人采取任何手段反击,哪怕造成对方伤亡也不算过当。这是为了鼓励大家对抗犯罪。 第三,要排除防卫挑拨和假想防卫的情况。本案起因是叶某朝讨债合法,王某友后来主动来滋事才导致这一系列后果。叶某朝只是随身携带工具防身,并不是提前准备斗殴。 何忠民律师是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他先在国家检察机关工作了8年时间,直到2005年才开始做律师工作。他主要做刑事辩护、刑事合规还有企业危机管理这些工作,特别擅长打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官司。何律师每年亲自办的案子一般不超过10件。但凡他接的案子必亲力亲为。执业21年来他办理了不少厅局级干部、企业家的案子都达到了预期效果。 目前何忠民律师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担任副主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