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受害者被“二次收割”,甚至被推向犯罪边缘。
近年来,刷单返利类诈骗高发,套路多以“先小额返利、后大额诱导”获取信任,再以“任务失败”“账户冻结”等话术逼迫转账。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受害者在损失发生后急于“追回本钱”,被不法分子盯上,陷入“追赃挽损”的二次骗局。
本案中,张某先因刷单被骗,后又被所谓“同受害者”私信引导,接连支付“租用定位器费用”“保证金”“激活费”等,损失扩大。
随后,诈骗人员以“推荐一人给提成”“提供银行卡给报酬”为诱饵,将其拉入诈骗链条,使其从受害者转变为参与者、帮助者,性质发生根本变化。
原因——侥幸心理、信息不对称与黑灰产分工叠加。
其一,“不甘心”“想翻本”的心理被精准拿捏。
刷单骗局往往利用人们对轻松获利的幻想,而二次追款骗局则利用受害者的懊悔与急迫,促使其在情绪驱动下放弃理性判断。
其二,惧怕家人责备、担心“丢面子”导致不报警、不求助于正规渠道,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其三,平台社交场景的“陌生人共情”降低了防备。
“同为受害者”的人设、哭诉经历、承诺成功案例,使受害者误以为遇到“同路人”。
其四,网络诈骗呈现链条化、分工化趋势:有人负责投放广告、有人负责话术诱导、有人负责资金转移,还有人负责引流拉新和提供收款账户。
个体一旦被卷入其中,极易沦为“跑腿”或“中间人”,触碰法律红线。
影响——个人损失外溢为社会风险,金融安全与治理成本上升。
对个人而言,二次被骗加剧经济压力与心理创伤,容易引发长期焦虑、家庭矛盾等问题。
对社会而言,受害者被拉入犯罪链条会扩大诈骗“触角”,使更多普通网民在“互助追款”“维权群”“律师代追”等幌子下受骗,形成滚雪球式扩散。
对治理而言,涉案资金流转更隐蔽、层级更复杂,侦查取证、追赃挽损难度增加,也会挤占公共资源。
司法实践中,提供银行卡、帮助转账、引流拉新等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相关人员将面临刑事追责与信用惩戒,得不偿失。
对策——依法维权、守住账户、压实平台与行业责任同向发力。
第一,公众要建立“先止损、再报警”的处置意识。
遭遇刷单返利、投资理财、冒充客服等诈骗,应立即停止转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平台账号等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或通过国家反诈中心等正规渠道求助,切勿轻信任何“先交钱才能追回”的说法。
第二,牢牢守住“两条底线”:不向陌生人提供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及验证码;不参与“帮忙收款”“走账刷流水”“拉人进群返佣”等活动。
所谓“借卡赚快钱”“刷流水拿提成”,本质是为洗钱、转移赃款提供便利。
第三,平台要加强对“追款”“挽损”“反诈教学”等敏感内容的识别处置,完善私信风控与诈骗话术模型,对高频引流账号、异常私信行为、涉诈关键词进行快速拦截;对冒用“律师”“维权机构”等身份的账号加强核验与清理。
第四,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要协同强化账户风险管理,对异常开户、异常交易、涉诈账户及时预警和处置,提升资金流追踪效率。
第五,持续推进普法与反诈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尤其要对“二次追款骗局”“冒充律师追赃”等新变种开展针对性提示,减少“二次收割”的空间。
前景——以“全链条打击+前端预防”遏制诈骗蔓延。
随着公安机关对电诈犯罪持续高压打击、司法机关对帮助行为依法惩处、平台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诈骗链条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
但也应看到,不法分子会不断翻新话术、转移阵地,利用新平台、新社群继续渗透。
未来治理关键在于:一方面强化技术反制与数据协同,让涉诈线索更快发现、资金更快止付;另一方面推动公众形成稳定的风险识别能力,把“天上不会掉馅饼”“先收费后追款多为骗局”“出借账户必担责”等常识转化为行为自觉。
张某的经历是一面镜子,照见了电信诈骗的复杂性和危害性。
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转变,不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对社会防范体系的警示。
唯有法律严惩、公众警觉与技术防范多管齐下,才能筑牢反诈防线,守护群众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