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学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处置规程(试行)

广西最近搞了个新规,专门管中小学校里学生的矛盾纠纷,想把校园欺凌的问题给解决好。自治区教育厅发了个《广西中小学校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处置规程(试行)》,把预防、排查、处置这一套流程都写明白了。 这次制定这个规程,是为了给各地学校在处理学生矛盾时提供一个具体的操作指南。很多时候制度和实际操作脱节了,这次就是想把这个问题给补上。 规程里专门挑了几个重点排查时段、区域和学生群体来弄。重点时段就是开学初、期末考试前后、节假日返校后这些学生情绪容易波动的时候;重点区域包括教室、厕所、宿舍、食堂、操场还有校园周边这些监控不太到位的地方;重点学生群体有入学新生、寄宿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家庭困难的孩子,还有情绪控制不好、心理有异常、成绩突然下滑的人,或者是以前有过不良行为的。 不同类型的纠纷处置方法也不一样。根据规程的说法,学生矛盾纠纷主要分两类:一般纠纷事件和学生欺凌事件。一般纠纷事件得满足三个条件:当事双方地位差不多,没形成固定的主仆关系;是临时争执或误会引起的,不是故意伤人;结果只限于双方之间,没造成持续的心理恐惧或者明显的身体伤害。学生欺凌事件就是指一个学生蓄意或恶意用肢体、语言或网络手段欺负侮辱别人的行为。 这种欺凌行为通常有几个特征: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力量不对等;欺负人者有明显恶意和目的;具体有肢体接触或语言威胁;造成的结果伤害比较大。 根据情节轻重,规程把一般纠纷分成了四个等级,把学生欺凌分成了五个等级,分别有相应的教育和干预措施。对于那些打人、侮辱、恐吓的情况,如果违法了治安管理,学校必须马上制止处置,然后报给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