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崇禹:用人单位到底能管多少

最近啊,有个关于职场管理的事儿挺让人聊的。深圳一家企业的员工,因为没去公司年会表演脱口秀,第二天就被开除了,说是旷工严重违纪。这种事情也不是头一回见了,以前也有企业因为员工不愿意参加周末团建活动就给人家直接开除了。这些事情把职场文化里那些看不见的强制问题都给翻出来了,也让咱们重新琢磨琢磨用人单位到底能管多少。 涂崇禹律师是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也是《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里的人。他说了,按照咱们国家的劳动法规定,“旷工”的认定得看员工有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义务。年会或者团建这些活动通常都不算核心工作内容,也不是拿工资的直接对价。所以光因为不去这种活动就认定旷工,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 涂崇禹还分析了一下活动性质怎么定才合适。要是活动安排在休息天或者法定节假日,还跟考勤、绩效什么的硬绑在一起,那可能就成了变相强迫加班了,这是侵犯休息权的行为。要是用人单位因为这个单方面把人给开了,到时候可能得赔两倍的赔偿金。反过来呢,如果活动是在工作日搞的,里面还有开会、培训或者接待客户这些实质性工作内容,用人单位在制度里也说得清清楚楚,这时候员工要是没正当理由不去参加,那确实是不服从安排。不过处罚的时候也得心里有数,别搞过头了。 现在很多公司为了增强凝聚力都搞年会和团建。但有些单位把“自愿参与”搞成了“必须出席”,甚至把这当成了忠诚度测试工具。这其实是把企业的管理权和员工的自主权给搞混了。健康的文化应该是尊重人、商量着来的,不能光靠下命令硬推。 从大面上看,这反映出劳动力市场转型期的矛盾:一边用人单位想搞灵活管理来让组织更有活力;另一边劳动者权利意识起来了,想平衡工作和生活。要想关系和谐点,用人单位得守住法律底线多尊重人点。 涂崇禹还提到一个看法:现在很多公司动不动就把“自愿”变成“强制”,这是不对的。真正的好文化得建立在尊重个体、商量好共赢的基础上。法治社会里管理创新不能乱踩红线得用民主协商的方式去改进制度。保护好劳动者的权益既是法律核心也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底子。只有把管理效率和人文关怀平衡好了才能让劳动关系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