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法治环境已成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涉外经贸往来更趋频繁,司法行政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课题:一方面,企业对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供给需求更为迫切;另一方面,社会治理场景更加复杂,基层依法治理与风险防控对制度供给、专业支撑提出更高要求。如何以法治方式统筹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成为摆各级司法行政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面前的现实考题。 问题的形成有其深层原因。从外部环境看,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构与国际经贸规则变化,使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化、体系化需求显著上升;从发展阶段看,高质量发展要求监管更精准、执法更规范,既要“管得住”,更要“管得准”“管得稳”;从治理基础看,基层事务繁杂、专业力量不足,村社层面合法性审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仍需制度化、标准化工具支撑。此外,数字化转型带来治理方式革新,也要求法治产品供给与服务支撑能力同步提升。 上述问题若处置得当,将对经济社会运行产生多重积极影响。其一,有助于稳预期、强信心,通过更规范的涉企执法与监管,减少随意性和不确定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其二,有助于促开放、强韧性,依托紧密型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走出去”风险识别与合规应对能力。其三,有助于夯基础、促善治,把合法性审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嵌入村社治理链条,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闭环管理,提升社会治理整体效能。 在对策安排上,会议表达出浙江下一步工作的清晰路径:以“加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为主课题,以现代化为总牵引,兼顾法治建设与治理能力提升。回顾2025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围绕新质生产力发展,探索科技成果孵化培育法治服务保障机制;围绕高水平开放,构建紧密型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围绕精准监管,推出企业精细画像精准监管、“涉企执法监管明白人”等做法;围绕风险防控,形成大安全闭环管理体系;围绕基层治理,推进“一切工作到支部”建设,完善村社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服务;围绕区域协同,推动长三角示范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同标互认”。这些实践推动鲜活经验由“地标”上升为“省标”,为完善制度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现实样本。 面向下一阶段,浙江提出实施法治护航经济稳进提质、法治统筹效能提升、依法行政全域创优、村社民主法治建设登高、七项工作一体融通、党建队建业建三融等“六大工程”,并强调持续深化“1789”工作体系建设成果转化运用。其核心指向在于:一是更突出服务大局,把法治供给嵌入经济运行关键环节,以制度确定性对冲外部不确定性;二是更突出规范执法,通过标准化、清单化、数字化手段提升执法透明度和一致性,推动执法监管从“粗放”向“精细”转变;三是更突出基层支撑,把合法性审查、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等资源向一线延伸,形成可持续的基层法治供给体系;四是更突出协同联动,强化区域规则衔接与标准互认,提升跨区域治理与服务能力;五是更突出队伍建设,以党建引领业务提质,促进专业能力、纪律作风与治理效能同向发力。 从前景看,以法治浙江建设20年为新起点,浙江以系统化工程推动司法行政与综合行政执法现代化,既是对既有经验的制度化提升,也是对新形势下治理能力的再塑造。随着一批制度成果更固化为标准、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工具,法治产品供给能力与服务支撑水平有望持续增强,进而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各上形成更具辨识度的法治化实践典范,为“十五五”期间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生动图景”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浙江司法行政系统以20年建设经验为起点,通过实施"六大工程"等举措——正在创建法治实践新典范——既服务本省高质量发展,也为全国法治建设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