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其上市融资制度的竞争力直接关系到市场的活力和吸引力。3月13日,香港联交所发布咨询文件,就诸多提升上市机制竞争力的建议向市场征询意见,标志着香港资本市场改革进入新阶段。此次咨询期为8周,至2026年5月8日结束,有关改革建议将分阶段推进。 从2018年开始,香港联交所已实施多项重大上市改革,包括允许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具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以及初期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并便利海外上市发行人来港进行第二上市。这些改革效果显著。截至2025年底,新经济相关行业港股总市值中的占比达到48.2%,现货市场成交金额占比达59.4%,相比2017年之前的14.6%和21.6%,达成了大幅提升。这充分说明香港市场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新经济企业已成为市场的重要支撑。 然而,随着全球资本市场竞争加剧,香港面临来自纽约、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的挑战。特别是在吸引高成长性企业上,现行的上市规则某些上已显不足。同股不同权制度的门槛设置便是其中一个关键问题。现行规定要求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400亿港元,或市值至少100亿港元且最近一年收入不低于10亿港元。这个门槛相对较高,限制了一些具有创新潜力但规模尚未达到要求的企业来港上市。 此次咨询文件提出优化方案具有针对性。建议将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市值门槛降低至200亿港元,或市值不少于60亿港元且最近一年收入不少于6亿港元。同时,对市值达400亿港元的发行人,建议将不同投票权比率上限放宽至20倍,并明确相关受益人最低经济利益需满足5%持股及40亿港元金额要求。这些调整既降低了企业上市的准入门槛,又通过明确的经济利益要求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反映了市场化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平衡。 业内人士指出,修订同股不同权制度有助于支持创始人保持战略控制力的同时,更好地平衡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随着新经济企业治理结构日益多元化,现行规则在受益人范围等的局限性日益凸显。优化相关安排不仅能提升香港对高成长性企业的吸引力,也有助于与国际主要市场的治理实践接轨。 在便利海外发行人上市上,咨询文件建议扩大保密提交上市申请的适用范围。目前,这一选项仅限于合资格的第二上市申请人、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建议放宽至所有新申请人都可选择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这一改变将为发行人提供更大的灵活性,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同时加快上市进程。 此外,咨询文件还就深入便利海外上市发行人来港上市的可行措施征询市场意见。这一举措的重要性在于,双重主要上市的企业才有机会被纳入港股通,从而获得内地南向资金的直接支持。这对海外企业来说是重要的吸引力。便利海外企业来港第二上市或双重主要上市,将显著丰富港股市场的资产类别,提升流动性和国际关注度,有助于吸引更多全球资本配置亚洲资产。 从市场结构看,更多元的发行人结构有望带动产品创新和交易活跃度。海外发行人的加入将使港股行业与风格更加分散,市场对不同商业模式的定价框架也会更加丰富。长远来看,如果相关配套机制能让机构投资者在香港市场更高效地进行研究、对冲、融资和交易,那么将吸引更多增量流动性进入市场。 此次改革的推进还需要考虑国际市场的最新发展。香港需要在"在港成交、在港定价"下,健全市场基础设施和交易机制,确保海外发行人在香港市场获得充分的流动性支持和定价效率。
作为连接内地与全球市场的桥梁,香港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始终牵动国际资本流向;此次改革既顺应新经济发展需求,也深入彰显"一国两制"优势。随着更灵活的企业架构遇上更开放的市场环境,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将得到新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