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艺术在于找到大家的最大公约数。

咱们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发展得特别好,各个城市都在探索新的管理办法。这不,江苏省的扬州就有个新花样,他们在年货节期间搞出了个柔性执法的新路子,把问题解决了,气氛也搞得特别温馨。 春节快到了,扬州的市场可热闹了,大伙儿都忙着置办年货。这时候就出事了,有个小区打算在年货节上现场杀猪,物业找来了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前碰到这种事,大家可能就觉得直接把人赶跑算了,反正就是“一禁了之”。不过这次不一样,他们没急着动手,而是先派人去把法律知识送上门。 执法人员直接去找物业聊,开了个面对面的会。他们指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给物业讲清楚国家为啥非得要定点屠宰,还拿例子说了说私宰猪会带来什么食品安全风险和动物疫病隐患。一开始物业还有点不明白,听他们一讲,心里就有数了。 可问题还是没解决,因为老百姓确实想吃新鲜肉,年货节也都准备好了。这就难办了,叫停吧,大家都失望;不禁吧,又违法。执法队这时候也没闲着,他们不是光划线不让做,而是变成了解题能手。他们动用了专业关系,帮着物业找了正规的屠宰企业和靠谱的冷鲜肉供应商,把安全合格的猪肉送到了年货节上。 到了当天现场,执法人员没摆出大盖帽那副严肃样儿,而是在一边摆桌子发资料。他们教大伙儿怎么看猪肉有没有检疫章、买生鲜得注意啥,把现场变成了一场公开的法律课。 纵观这整个过程,扬州的做法彻底打破了以前“执法就是罚款”的老路子。他们把“以人民为中心”这个理念落到了实处,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照顾到了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这种模式效果特别好。第一是提升了大家对法律的认同感。以前可能觉得法律是用来管人的,现在懂了立法初衷和遵守的重要性,就愿意配合了;第二是优化了营商环境;第三是提高了治理效能。 据说这次的行动只是一个缩影。扬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这几年一直在搞改革,像制定不处罚清单、推行“综合查一次”、用扫码的智慧监管方式等等,都是在把普法和服务融入监管里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实施的艺术在于找到大家的最大公约数。扬州在年货市场展示的“温情”和“智慧”,其实就是依法行政和服务为民的结合体。这告诉我们:现代行政执法不光是纠正违法、行使权力,更是传播法治精神、疏导矛盾、保障民生的过程。这种以普法为先导、以服务为依托的柔性执法探索,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基层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