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90后黄女士给自己买了一份5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里写明只要确诊重大疾病就能豁免后续保费。等到2025年1月,她被查出了肺腺癌。这时候她去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把她拒了,理由是她在投保的时候没告知“肿瘤家族史”。 保险公司觉得,黄女士的母亲得过乳腺癌和卵巢癌,外婆也得过肺癌。既然家族里有这么多肿瘤病史,她主观上肯定知道自己有重大遗传风险,却故意没说。但黄女士觉得自己当时已经把情况都跟销售人员讲清楚了,保险公司也没专门问过肿瘤家族史的事。 一审的时候,法院判保险公司败诉。法官说因为保险公司在电子投保单里只问了有没有“遗传性疾病”,没直接问肿瘤家族史。这两个概念在医学上和消费者眼里其实不一样,所以不能算有效询问。 对于销售人员的身份问题,法院查出来那个联系人是保险经纪人,属于保险销售人员。既然保险公司允许经纪人去问投保人,那黄女士把情况告诉经纪人就相当于告诉了保险公司。经纪人没再追问也没拒绝投保,所以不能怪黄女士没履行义务。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郝笛说,大约有70%的保险纠纷都跟如实告知义务有关。随着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多地介入保险业,核保理赔变得更复杂了,要认定责任也更难了。在“询问告知主义”模式下,保险公司的问题要问得清楚明确,不能随便扩大范围或者用模棱两可的话来套话。 如果遇到像这次这样没问明白的情况,就应该按照“疑义利益解释规则”来判,保证公平。毕竟现在的医学还很难确定肿瘤家族史就一定是遗传病,也不能逼着消费者把条款之外的所有事都背下来。这次通过巡回审判和示范裁判,就是要给大家立个规矩,督促保险公司规范办事。 最终二审还是维持了原判:保险公司要赔黄女士50万元、退回已经交的6454元保费,以后的保费也不用交了。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下载21财经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