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整治"特供酒"乱象 严禁以暗语噱头变相虚假宣传

问题——以“特供”“专供”为噱头的酒类营销屡禁不止,呈现更隐蔽的新变种。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关于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专供”及相关酒类违法广告的提醒告知书》,直指部分经营主体借“特供酒”概念实施误导性宣传:有的在包装、标签、海报中虚构与党政机关、军队或特定官方活动存在关联;有的在互联网商业营销、直播带货中使用拼音缩写、谐音字、符号标识、色彩元素等“擦边”手法,以“不能说、你懂的”等暗示性话术诱导交易,干扰市场秩序。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信息不对称,为违法营销提供土壤。

一方面,“特供”“内供”等字眼易被包装成“稀缺”“权威”“身份象征”,可在短期内抬高售价,诱发逐利冲动;另一方面,线上渠道传播快、链条长,部分商家借助社交平台私域交易、直播间短时促销等方式分散监管压力;同时,个别消费者对正规酒类生产流通体系和标识规范了解不足,容易将“特殊来源”与“高品质”错误绑定,给不法分子留下操作空间。

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公平竞争,侵蚀品牌与社会信任。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特供酒”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表现形式,相关宣传往往以虚构背书、夸大功效、误导来源为特征。

一旦消费者因误信“特殊渠道”“内部招待”等说法购买,不仅可能面临质量安全风险和价格欺诈,也会挤压正规企业的市场空间,破坏诚实信用的营商环境。

更为重要的是,假借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牟利,容易引发社会观感问题,必须依法严肃治理。

对策——强化全链条治理与广告合规红线,形成高压震慑。

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在告知书中明确多项禁令:酒类广告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以及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名义或形象,不得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进行不当营销;同时,严禁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等绝对化用语。

针对“特供酒”营销的核心套路,告知书进一步列明“特供”“内供”“专供”“特酿”“特需”“定制/订制”“授权”“指定”“合作”“接待”“内部招待”“储备”“备战”等易被滥用的词汇,并将“暗语化”规避监管行为纳入严管范围,强调不得通过图像图形、标志标识、建筑物元素、红五星、军绿色等进行含沙射影式宣传。

国家层面同步加力。

3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各地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包括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名义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和虚假商业宣传等突出问题,要求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

近期多地曝光的执法案例表明,监管正从“查产品”向“查链条、查传播、查主体责任”延伸。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部门3月20日公布的一起案件中,执法人员在烟酒店发现销售标注“民航特供酒”等内容的白酒,并依法认定构成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处罚处理。

案例显示,所谓“特供”往往通过瓶身标签、来源叙述等环节制造权威背书,具有较强迷惑性,必须以法治方式及时纠偏。

前景——从严监管将常态化,合规经营与理性消费成为行业“必答题”。

随着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广告审查、平台治理、线索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有望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将持续提升。

对企业而言,合规将成为品牌竞争的基础门槛: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广告经营者和发布平台需强化内容审核,坚决杜绝“特供”概念包装;对平台而言,应压实主体责任,完善直播间、短视频、私域交易等场景的风控与处置闭环;对消费者而言,应回归理性,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警惕以“内部渠道”“限量珍藏”等话术制造的消费陷阱,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举报,共同维护清朗市场环境。

从"茅台镇"到"特供酒",酒类市场乱象整治始终是场持久战。

此次专项行动既展现监管部门"零容忍"态度,也启示我们:唯有破除"特权消费"的畸形心理,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才能真正净化市场环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