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成效显著 2025年侦破刑事案件3.7万起

公安部1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5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上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数据显示,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7万起,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45起,组织开展区域会战、集群打击15次,保持了对对应的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 从案件类型看,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500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6200余起、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案件90余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3100余起。相关数据表明,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仍有发生,涉及大气、水体、土壤等多个生态要素,对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威胁。 野生动物保护是打击重点之一。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打击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无人机“坠箭”实施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活动,共立案侦办刑事案件1.6万起。行动推动排查整治一批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长江生态保护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长江禁渔”“平安长江”等系列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立案侦办涉渔刑事案件2900余起,查获涉案渔获物17.8万公斤。持续高压打击有效遏制涉渔违法犯罪,对修复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提升生物多样性起到积极作用。 从工作机制看,公安机关推进多层次、全链条打击。一方面,通过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聚焦典型案件强化攻坚;另一方面——组织区域会战和集群打击——推动跨地域、跨部门协同执法。系统化推进提升了执法效率,也增强了打击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环境资源犯罪多与经济活动和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相关。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罔顾生态环保法律规定,实施污染环境、非法采矿、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既破坏生态环境,也可能危及群众健康与长期利益。公安机关持续精准打击,对遏制此类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完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公安机关作为重要执法力量,在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下一步,应继续深化“昆仑”专项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联动,完善预防预警机制,从源头减少环境资源犯罪发生。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既是守牢生态安全底线的必要举措,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长远之计。以专项行动带动治理,以制度化、常态化机制夯实支撑,把打击震慑延伸到源头防控和全链条治理,才能持续释放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坚实的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