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执行遇阻,“胜诉权益兑现难”仍是痛点之一。 司法实践中,“查人找物”是执行工作的关键环节。部分被执行主体通过分散账户、转移资产、隐匿业务款项等方式规避执行,导致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常规查控手段难以覆盖。一旦案件陷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僵局,不仅影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兑现,也对执行效率和司法权威带来挑战。 原因——传统线索渠道存在盲区,债权类财产易被忽视。 从执行难点看,财产不只体现在可见的实物资产或账户余额,工程款、服务费、项目结算款等“到期债权”同样属于可依法执行的财产线索。但这类线索往往分散在招投标信息、合同履约、项目结算等环节,信息跨平台、跨主体、跨地域分布,依靠常规查控手段不易穿透梳理。另外,一些企业存在“资金在外、账上不显”的情况,对外应收款既可能成为执行突破口,也更容易被当事人忽视或刻意遮掩。 影响——一案之解,折射执行机制与社会治理的协同需求。 本案中,承办法官在常规财产线索未见成效后调整思路,将排查重点延伸至被执行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对外债权。执行团队通过检索公开信息并进行关联研判,发现该企业曾中标案外单位发包的污水处理项目,据此推断其可能对发包方享有项目款项请求权。经深入核实,有关款项已符合到期支付条件。法院随即依法向案外付款义务人送达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将应付被执行人的80余万元直接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案外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并配合履行,款项顺利到位,推动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落地。 此过程表明,执行工作要从“找得到财产”走向“控得住线索、拿得到结果”,需要更好依托信息共享与数据治理能力,将分散信息转化为可核验、可处置的执行线索。同时也提示市场主体在参与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及各类项目合作时,更应重视合同履约、款项支付与信用管理,避免因债务纠纷影响经营连续性。 对策——以数字化提升执行质效,打通“线索—核实—处置”闭环。 业内人士指出,提升执行质效,关键在于完善多维线索体系与规范化处置流程: 一是拓展线索来源。除传统财产查控外,应从招投标信息、项目履约、交易往来、关联企业结构等维度挖掘债权类财产,形成更立体的线索网络。 二是强化关联研判。对企业项目参与情况、合作伙伴、资金流向进行交叉比对,提高从“信息点”到“证据链”的转化效率,减少盲目查询和重复核查。 三是规范协助执行。对案外付款义务人依法送达文书,明确权利义务及期限要求,既确保执行措施合法合规,也降低协助执行主体的履行成本与法律风险。 四是推动信用约束。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主体,依法采取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强化“失信受惩、守信受益”的制度导向。 前景——执行数字化加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 随着司法信息化建设深化,执行工作正由“经验驱动”逐步转向“数据驱动”。在依法合规使用公开信息与数据工具的基础上,执行机关能够更高效识别被执行人的经营链条与财产形态,提升对债权类、收益类财产的发现与处置效率。与此同时,市场信用体系的完善也将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合规经营、如期履约与风险预警,从源头减少纠纷积累,降低“清账难”“回款难”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可以预期,围绕执行协同、数据共享、信用惩戒诸上的制度供给将改进,推动社会治理与市场秩序在法治轨道上形成更稳定的预期。
司法执行的本质是保护权利、维护秩序;当传统手段受限时,技术应用为破局提供了新的路径。平罗县人民法院的这起案例表明,在数字时代,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技术手段,不仅有助于提升司法效率,也有助于提升治理能力。随着更多司法机关和企业形成共识,信息化工具与传统执行手段的有效衔接,将成为破解执行难、清账难的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