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给大家发了个通告,主要是为了2026年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做铺垫。他们想通过这个办法,给咱们的外贸市场稳个心,也让新的政策能顺利接上旧的摊子。这两家单位联合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也就是《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这次动作主要是想给出口企业营造个更稳、更透明、更能预料的税收环境。 公告里面把所有的出口货物,还有跨境销售的服务和无形资产,都给明确了一套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方法。这事儿可不是简单的照搬老规矩,而是用法律条文把原来好的做法给确认下来,让税收管理变得更有规矩、更精细。在出口货物这块儿,人家直接告诉大家啥时候能退(免)税。关键得看你卖给了境外单位或个人、东西到底离没离开中国、会计上是不是确认了销售、钱也收回来了这些硬条件。这就保住了咱们长期搞货物出口和外汇管理的核心原则。 不过最让人觉得贴心的是,公告里把那些“视同出口”的各种特殊情况都列得清清楚楚。像卖给保税区的货、免税店卖的东西、给国际金融组织用的机电产品、提供给海上油气田用的工程结构物、用来修船的设备、给特殊区域的水电、卖集装箱、搞“在轨交付”的飞船零部件、还有对外承包工程或境外投资用的东西等等。这些规定专门照顾了咱们对外贸易形式多样的实际情况,把国家鼓励的事跟税收优惠精准地对上了号,特别有利于服务国家的大战略和新兴的业态。 在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方面,文件也明确了向境外单位卖东西且完全在国外消费的多种类型能享受到退税待遇。比如研发设计、软件信息系统、离岸外包这些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都在列。这就说明国家不光重视卖货出口,也大力支持这种高附加值的服务贸易往外走。 公告还划清了啥时候免税啥时候该交税的边界线,让纳税人心里有数。总体来看,这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这个通告是为了完善新法律配套的重要一步。他们把新旧税法衔接好了,把政策里的不确定性都消灭掉了,这就是给广大出口企业吃下的一颗定心丸。这既是对以前好用的出口政策的加固补充,也是在新法律下优化营商环境、让大家有信心去做生意的积极信号。政策真正落地以后,咱们的外贸企业就能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