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开区某小区,王大爷因扩充自家空间,把拆下来的家具堆放在了公共楼道里。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里明确说了,清理楼道堆物是物业该管的事。物业按照管理规约和消防安全要求,在小区各栋楼都贴上了通知,让大家限期把东西搬回家。为了提醒更到位,工作人员还专门发微信私信给王大爷。过了期限没人来搬,物业上门敲门没人应,就把那些家具当杂物清理了。事后王大爷觉得物业擅自处理他的东西侵犯了权益,就把南开法院给告了,要求赔钱。 法官看了看案子觉得,王大爷把家具放楼道里是私自占用了业主共有的地方,还害了其他邻居的合法权益。那堆家具还是易燃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清理楼道本来就是物业的活。物业公司事先贴了告示又发短信催过了王大爷没动静。法院认定物业公司把该说的都说了,程序走得也合理,这种清理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必须做的,不算侵权。 原告说家具是自己的财产损失没依据。最后判决下来后双方都没意见。法官也说,物业公司有责任也有权清理杂物。赔不赔钱看它做得对不对规矩。 南开区的法院审判过程主要在这几点上纠结:物业清理业主私放的杂物需不需要赔钱?这得看物业的行为符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程序。如果物业公司事先把通知发了、提醒了甚至上门找过了还是没用,然后才去把东西处理掉,那就是正当履行职责不用赔。如果过程中有违法或者操作不当的地方,那可能就侵犯了业主权利得赔钱。 王大爷的案子实际就是在探讨个人方便跟公共安全怎么分。楼道不归任何业主一个人所有。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共有部分可以合理用但不能损别人利益。哪怕东西堆得整整齐齐占了应急空间也是不行的增加隐患。 程序正当是物业干好活儿的关键。这次物业通过发小区公告加上单独发微信短信提醒的双重方式既体现了管理规范也尊重了业主知情权。正是因为有这种严谨的流程法院才会认为他们干得对是在维护安全必须要做的事。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按规矩办事是对业主财产的尊重也是在保护自己。对业主来讲理解配合物业的合法管理共同保证生命通道不堵才是大家都该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