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折合1182万余元,贵州省委巡视组原正厅长级巡视专员申勇一审获刑十年六个月

问题: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对申勇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标志着这起涉及高级别纪检监察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司法终局阶段。作为曾担任省委巡视组正厅长级巡视专员、一级高级监察官的领导干部,申勇本应是党纪国法的捍卫者,却利用职权之便大肆敛财,严重背离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使命。 原因: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至2024年间,申勇在担任贵州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省委巡视组正厅长级巡视专员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对应的企业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工作调动等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82万余元。有一点是,其犯罪行为横跨多个重要岗位,反映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权力监督缺位的情况下,极易滋生腐败问题。 影响: 此案是贵州省近年来查处的又一起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腐败案件,暴露出少数"灯下黑"问题依然存在。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干部涉案,不仅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公信力,更对当地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案件查处过程中,贵州省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不护短、不遮丑,体现了党中央深化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对策: 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申勇的认罪态度和退赃表现。判决书显示,申勇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缴赃款,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该量刑结果既说明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前景: 此案的审结表达出强烈信号: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免罪金牌"。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将更加严格。专家预计,未来将更健全内控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确保"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落到实处。

申勇案件的宣判再次警示我们,反腐败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对廉洁的要求也就越高。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斗争,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唯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才能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