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委员、副院长王小林因受贿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新华社贵阳2月6日电,记者汪军报道,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在贵阳开庭审理了一起受贿案件。判决书中明确指出,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因受贿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汪军作为新华社记者记录了这次宣判过程。王小林自2002年至2023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企业并购、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销售以及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便利。他一共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小林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且数额特别巨大,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依法予以惩处。法院考虑到王小林存在部分犯罪未遂的情况,同时他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事实,积极退赃并表现出悔罪态度。鉴于这些情节和事实,法院对王小林依法从轻处罚。 王小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没收了他的个人全部财产。法庭要求对他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进行追缴并上缴国库。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