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咱们秦女士和几个朋友被公司组织去越南玩。当时导游把她们带到了一个珍宝馆,说是当地的国营免税店,听着就很正规嘛。导游给她们介绍药材的时候,秦女士和同伴也挺客气地问了价格和重量。可是还没等她们问清楚呢,店家就把药材迅速打成了粉,还非要她们给钱,一共花了大约4万元。这事儿当场就有点不对劲,导游退货也不给退,在越南投诉也没结果。 秦女士她们回国以后就去了苏州工业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求助。消保委给旅行社打电话核实情况,旅行社说大家都是成年人,根本不存在强卖这种事,态度还挺强硬。旅行社还说珍宝馆确实是国营免税店,又否认有托儿和隐瞒价格的行为。消保委后来查了一下秦女士同伴支付宝的收款方,发现是云南一家贸易商行。 这下可好了,店家竟然是没资质的云南个体工商户。旅行社还说珍宝馆是越南国营免税店呢?这不是骗人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早就规定了不能强迫或者欺诈消费者购物呀!消保委第二次联系商家之后,商家才答应退70%的款。这次也算是个教训吧。 最近几年这类事儿不少见呢!老人团被骗得更严重一点。所以咱们旅游的时候可得小心点:别随便听信导购的话或者托儿的忽悠;买贵重东西或者药材之前一定要问清楚价格、重量这些核心信息;别让商家先加工了再告诉你多少钱;另外尽量用银行卡或者支付宝付款;留好凭证和商家信息还有商品的照片视频什么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