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公安机关依法对多起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济南市历城区一名操控者因在校园上空违规飞行被查处;滕州市四名当事人因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或未履行实名登记程序被追责。上述案例显示,随着低空飞行活动日益普及,仍有部分操作者法律意识不足,未能严格遵守空中交通管理规定。此次执法行动依据今年正式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条例明确,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周边、军事禁区等区域为管制空域,有关飞行活动需提前报批。山东省在此基础上更细化管控要求,明确九类禁止飞行行为,包括未经批准进入管制空域、拍摄涉密场所等。低空飞行若缺乏规范管理,可能带来多重安全风险。无人机擅自进入管制空域,可能干扰民航航班起降,威胁空中交通安全;在敏感区域飞行,可能引发国家安全风险;在人群密集区域违规操作,容易造成安全事故。此类行为不仅违反行政管理规定,还可能触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妨害公共安全的相关条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五至十日拘留,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具备多种监管处置手段。对违规飞行器,可采取干扰、拦截控制等必要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飞行器,必要时可依法采取摧毁措施。同时,执法部门强化源头管理,要求无人机操作者完成实名登记,商业飞行需取得相应资质许可。从发展趋势看,低空经济正加速成长,但安全始终是底线。随着技术进步和应用场景拓展,无人机已在农业植保、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领域广泛应用。依法规范管理,既是为了降低风险,也是为了推动行业稳定、有序发展。下一步,还需持续完善监管体系和技术标准,加强普法宣传与安全教育,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
无人机代表新技术应用,也是一把需要“守规矩”的双刃剑。低空不是“无人地带”,每一次起飞都关系公共安全与空域秩序。对飞行者而言,遵守规则、敬畏法律,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对社会而言,依法监管与服务引导同步推进,让合规飞行成为常态,才能为低空发展提供更稳定、更可持续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