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雨夜突击施工,违法冷库“抢”在巡查空档 近日,临河区城关镇五四村六组、十组出现两处疑似违法建设冷库。施工人员冒雨砌墙、浇筑,试图在短时间内形成既成事实。执法部门巡查发现后依法处置,并于雨夜组织机械实施拆除,涉案建筑面积共计1400余平方米。此事反映出,仍有个别建设主体抱有侥幸心理,想通过“打时间差”“抢进度”规避监管,扰乱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原因——道路条件与收益预期叠加,助长“抢建冲动” 一是客观条件增加监管难度。当地部分区域以平房区、村巷道路为主,降雨后土路泥泞,车辆通行受限,机动巡查力量难以及时深入,给突击抢建留下空间。 二是利益驱动明显。冷链仓储在农产品集散、季节性储存中需求较大,部分人看重短期收益,低估违法成本,甚至形成“先建起来再说”的惯性。 三是法治意识仍需提升。少数群众对建设项目审批、规划许可等法定程序了解不足,认为“在自家地里搭建”就可以施工,忽视了建设行为对公共安全、村庄风貌、道路消防等公共利益的影响。 影响——不仅破坏规划秩序,也加剧基层治理成本 违法抢建一旦蔓延,首先会冲击村镇规划的严肃性,形成“谁抢得快谁占便宜”的错误示范,带来跟风效应。其次,冷库等设施涉及用电负荷、消防通道、建筑结构安全等风险,未经审批和技术审查,容易埋下隐患。再次,处置违法建设需要投入执法、复查与拆除等资源,增加基层治理成本;对当事人而言,材料、人工及后续处置同样造成损失,最终往往得不偿失。 对策——依法“零容忍”与治理提效并举,形成闭环监管 此次处置中,执法部门对未取得规划审批即施工的行为依法下达责令停止(改正)通知,并在复查发现仍继续施工后启动强制程序,表明对违法建设的明确态度。依据城乡规划领域有关法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许可建设的,应依法责令停止建设;能够改正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难以消除影响的,依法拆除或没收,并可并处罚款。执法部门表示,将坚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防止以“先建后补”为由规避监管。 同时,治理还需要更系统的机制支撑:一要补齐雨天、夜间等特殊时段巡查短板,完善“网格化+动态巡查+重点盯防”机制,对易发区域、易发类型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二要推动部门协同,建立规划、住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等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机制,提高发现速度与处置效率。三要强化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围绕农村自建、院落改扩建、经营性设施搭建等高频场景,讲清审批路径、责任边界和法律后果,让群众明白流程、守住底线。四要从源头减少违法动机,对符合产业发展与村庄规划导向的冷链设施需求,可在合规前提下探索指导服务与集中布局,减少“各建各的、先上车后补票”的冲动。 前景——从“拆违”走向“治违”,关键在于规则可预期、执行更有力 雨夜拆除能够迅速纠偏,但要遏制“抢建思维”,更需要常态化、制度化治理。随着乡村产业发展对仓储冷链需求上升,类似建设诉求仍会出现。下一步,若能在规划管控、审批服务、巡查执法和群众参与之间形成更顺畅的闭环,让合规建设有路径、违法建设无空间,才能从源头减少突击抢建的土壤,推动乡村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两处冷库的拆除,解决的是眼前问题,但要真正遏制“抢建思维”,还需要更长期、更扎实的工作;这不仅是执法部门的任务,也需要政府部门完善制度设计、村委会加强自治管理、村民提升法律意识形成合力。正如执法人员所言,“让每一寸土地都有迹可循,让每一次建设都合法合规”,关键在于把规则立起来、把执行落下去。随着法治理念在农村不断深入、群众对程序和底线的认知逐步提高,类似“雨夜抢建”才会越来越少。这个过程或许不短,但也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法治乡村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