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中院通报了一则税务案件,案情牵扯到苑美丽从天津北方网了解的消息。据了解,3月27日,天津一中院确认了一个跟郭某和刘某有关的逃税案,并且让它成为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郭某和刘某各自掌控和代表了一家专门做废旧钢材回收的公司,主要是从小摊贩手里收材料再转手卖掉赚钱。他们还找到没有真实交易关系的贸易公司去弄增值税专用发票,拿这些票来抵税。经查账发现,这家公司本来该交五千多万的税,却通过开了880份假发票的手段,一口气抵扣了两千三百万。法官认为,只要是故意虚增进项去少交税,就算用了虚开发票这一招,根子上还是想逃避纳税义务。根据这一原则,就认定两人构成了逃税罪。因为他们用骗术进行虚假申报,导致数额很大且占比超过三成,所以分别判了六年和两年有期徒刑并交了罚金。法官解释说,判这两个罪名的关键看主观目的是想骗国家钱还是不想交钱。法院在这次判决里结合法律条文和解释来断案,把有纳税义务的企业干的事定成逃税罪,既符合道理也没冤枉人,还能帮企业避免太大的风险,对国家保住税源也有帮助。(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