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有个客户在云南大理经营了一家叫遇宿聆风的客栈,本来他申请的那个“遇宿聆风”商标没通过,给驳回了。后来咱找了律师给他提了个驳回商标复审申请,这回总算胜诉了。其实商标被驳回也正常,很多人不服气,觉得商标局给出的理由和依据有问题,就再重新提交一下让他们复查一下。这次的具体情况是,申请人在指定服务上想注册第83179256号“遇宿聆风”商标,知识产权局给出了驳回通知。申请人不满意,就委托咱们这边的律师去代理他提了这个复审申请。 咱们分析了一下事实和理由:第一呢,以前引证过的那个商标现在正处于撤销实质性审查当中,而且权利人早就注销了。按常理说,这个引证商标过不了三年就会因为没人用而被撤销掉。第二呢,咱们现在申请的是汉字“遇宿聆风”,跟引证商标里的汉字“枣相遇”在构成、显著识别主体、怎么念、啥意思还有外观上都有很大区别,压根就不像是一个东西。第三点,申请人一直在用这个申请的商标经营客栈,让它的显著特征越来越明显,大家也都知道它了。所以这不会引起大家的误会或者认不清楚的情况。第四点呢,咱是站在《商标法》基本原则上来分析的,觉得这个申请的商标跟别的商标也不冲突,也有辨识度。 最后商标局裁定初步审定通过这个第83179256号“遇宿聆风”商标。这事儿告诉咱们一个理儿:万一遇到了被驳回的情况也别慌着换名字或者放弃维权。如果直接不干了那可太亏了,前期投入的广告费、包装费、市场推广费全都打水漂了。只要据理力争找律师好好分析一下双方的含义、外观这些区别,再引用一些恰当的引证商标来对比一下,往往就能顺利通过复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