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买高仿奢侈品要求退一赔三,结果怎么样?“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支持?本文将详细介绍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几千块买高仿的“梵克雅宝”“宝格丽”“卡地亚”?买家认为材质不符合约定,要求卖家退钱赔偿。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最终认定合同无效,退还货款,但驳回了买家的“退一赔三”请求。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10月,陈女士通过二手平台从邓女士处购买一条项链,价格是2400元。购买期间,陈女士询问材质问题,邓女士回复是含K金的定制品。之后,陈女士又购买了两条手镯,分别售价3000元和5400元。收货后觉得不对劲申请退货,遭拒后陈女士把手镯卖出一条,留下两条去检测。结果显示主要成分是铜锌,没有金覆盖层。于是陈女士将邓女士诉至奉贤区人民法院。她主张邓女士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款并赔偿三倍货款16200元加上检测费800元。被告则辩称时间太久无法确认检测的饰品是否为她卖出。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告持有的两件饰品高度盖然性来自被告处。原被告均确认出售的不是正品而是仿品。销售高仿奢侈品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自始无效。原告购买时对商品仿冒性有所认知且使用了“正品”等宣传用语有误导性但由于合同无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规定。《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后应返还财产及损失赔偿有过错一方负责或双方各半承担责任。 针对起诉的项链和手镯,被告应返还对应货款5400元并由原告返还高仿饰品检测费损失双方各半承担400元原告售出某卡手镯不再处理此案不再涉及被告还需支付检测费400元。 综上,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案涉项链和手镯买卖合同无效;被告返还原告货款5400元;原告同时返还所购高仿项链和手镯;被告支付原告检测费损失400元由于合同无效驳回“退一赔三”请求。该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