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华中能源监管局紧紧围绕国家能源工作部署,坚持服务能源强国建设的职责使命,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辖区能源监管工作向更高质量、更深层次迈进。 能源保供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华中能源监管局把握迎峰度夏、度冬等关键时段,会同地方有关部门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成功应对多轮次大范围负荷高峰。特别是通过起到市场机制作用,豫鄂湘赣四省互济交易电量同比增长76%,最大支援电力占被支援省当日最大负荷的11%,有效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和供应保障。面对突发事件,监管部门快速响应,圆满完成西藏日喀则市地震应急处置和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保电任务,表明了监管部门的责任担当。 规划政策的贯彻落实是推动能源发展的重要支撑。华中能源监管局深化"十四五"能源规划目标实施,督导武汉、重庆完成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推动湖北、江西煤电项目全部开工,金上直流等重点工程及时投产。同时,围绕新能源全面入市、油气行业重点任务等领域强化政策监管,推动国家能源决策高效执行。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部门强化油气管网、电网公平开放监管,推动转嫁送出工程建设成本等14类问题闭环整改,有效畅通了能源产业发展的"主动脉"。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迈出新步伐。华中能源监管局初步构建了"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绿电绿证"的立体化市场体系,区内省间交易电量同比增长11%,创下十年新高。虚拟电厂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规模不断扩大,区内首次达成省间绿电交易,川渝调峰市场实现了从水火互济向水火风光储多向互济的升级。辖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54%,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作用日益凸显。此外,监管部门完善市场规则体系,修订华中区域"两个细则",对电力市场秩序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串通报价的企业依法处罚,筑牢了市场健康运行的防线。 电力安全治理表明了监管部门的前瞻性和系统性。华中能源监管局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隐患"百日攻坚",组织重大工程现场巡查,保障世纪工程平稳建设。通过与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联动,分区域、分省推动落实128条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消除了16项县域全停风险。现场指导迎峰度夏反事故演练,深挖供电可靠性问题,形成了央地联动、政企协同的安全治理合力。 民生用能服务彰显了监管为民的初心。华中能源监管局创新打造接电备案机制,推行"扫码接电""跨省办电"等便民措施,拓展"零投资"服务范围,惠及用户120万,节省投资110亿元,明显提高了用电营商环境。针对民生用能痛点,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频繁停电数字化治理平台,全省频停问题下降55%,用实际行动改善了人民生活质量。
能源监管既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支撑,也是推进改革、促进公平、服务民生的关键抓手。面对新形势,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与系统观念并重,把保供、市场、安全与民生兼顾,以法治化、专业化、精细化监管提升治理效能,把能源转型的“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增量”,为区域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