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进展表明,纪检监察与检察机关依法衔接、协同办案的机制仍在持续发挥作用,国有企业重点领域反腐治理力度更加大;检察机关指控,冯志斌在担任多家国有企业和金融信托机构重要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后仍借助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其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冯志斌案作为2023年首例涉及中央企业高管的职务犯罪要案,其查办过程说明了持续推进反腐败的明确态度。面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如何在国企市场化改革与反腐制度供给之间形成更有效的匹配,仍需在实践中健全。该案后续进展,也将更检验法治化反腐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