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作家的NO.1作品,可这未必是读者的心头好。作家把书写完了,就像船开走了,读者想上哪条船都可以,作家想控制也控制不了。要是读者能看见作者写作时的艰难挣扎,说不定结局就不一样了。余华就说过,他自己最喜欢的书和读者最爱看的经常是两回事。读者喜欢那种能戳中自己情绪的故事,作者却更看重自己情感和抱负最多的那本。 下面这几部书就像“钥匙”,能帮大家理解作者的全部作品。先说余华,大家总爱提《活着》,可他最爱聊的是《兄弟》。他说写那本书最痛快,像镜子照见了整个时代。书里那些粗糙的地方都是故意留下的,因为他要写的就是个粗糙的年代。书从一开始想写十万字,越写越多到五十多万字。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也能像司汤达、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把细节刻进骨头。 有读者说它太粗鄙,余华就像老父亲护犊子一样心疼。后来《兄弟》出国拿了大奖,老父亲终于能松口气了。狄更斯对《大卫·科波菲尔》的感情就像对儿子一样亲切。小说里科波菲尔的经历就是他自己童年的翻版,连书名缩写D.C.倒过来就是他的名字。他用第一人称视角把正义和爱写成永不褪色的画。 巴金其实最爱的不是《家春秋》,而是《寒夜》。小说讲了一个书香门第在战火中崩溃的故事:妻子吐血、友人去世……巴金写尽了寒夜里小人物的挣扎和绝望。他写这本书的时候身边有人生病没钱治就去世了。他说自己只是记录了耳闻目睹的小事,却替那些死去的人说话。 《夜色温柔》是菲茨杰拉德最偏爱的作品。这本书写了九年改了十八次,耗尽了他的才华。故事里精神科医生娶了富孀尼科尔,现实里他和妻子泽尔达的婚姻也出了问题。书里关于婚姻的描写特别深刻。菲茨杰拉德借主角的话说温柔不过是梦的假象。 《骆驼祥子》被放进课本里教给大家认识老舍,可老舍最喜欢的却是《离婚》。这部小说让他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用市井烟火写时代痛苦。故事讲民国北京几个小科员的办公室生活鸡毛蒜皮的事。老舍让北平研究院的学生投票选他最喜欢的书,大家选了《祥子》,他摇头说大家没看见镜子里更真实的自己。 马尔克斯成名后写《族长的秋天》时拒绝重复《百年孤独》的路子。他想写一部连自己都能忘掉的书。经纪人卡门回忆出版过程说推进速度非常慢几个星期才写一行字。马尔克斯坚持说当人们忘了奥雷里亚诺是哪条街的时候这本书能让他不被时间遗忘。 雷蒙德·卡佛成名作是《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在谈论什么》,但真正让他灵魂颤抖的是写完之后的下一部《大教堂》。编辑利什把他删掉大量细节只留最直击人心的部分后卡佛半年写不出一个字。直到他把删掉的“赘肉”重新缝进故事才完成这个集子。 卡佛说写《大教堂》的时候有种冲动让他觉得这就是写作的意义所在于是他把枯萎的目标重新点燃让生活不仅是塌陷更是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