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旧危房的改造之路肯定会通向更安全、更宜居、更宜居、更宜居、更可持续的未来

在咱们泉州,为了把以前那些危险的旧房子给改造好,大家想出了个好办法,就是让居民自己带头干,政府在后面保驾护航,这样既能保证大家住得安全,又能提升生活品质。 以前咱们城市化搞了很多年,现在到了存量提质的时候了,那些上世纪盖的老房子问题越来越多。特别是像泉州这种历史悠久的城市,很多建于2000年以前的砖混结构房子甚至预制板房,现在已经变得很危险了,承重构件坏了、防灾能力也不行了。这些危房不但威胁着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拖了城市发展的后腿。不过因为产权分散、钱难凑、规划也有要求,以前的改造一直推不动。 这事儿的根本原因就是政策上没理顺,也没有把大家伙的利益协调好。原来的法规对容积率、建筑间距要求太死,根本没法在原来的地皮上搞出好东西;还有多户人家意见不一致的问题也很难解决;再加上历史建筑保护、周围关系协调这些事也没个明确说法。这些障碍让好多危房改造项目一直停留在纸上谈兵的阶段。 这次新出的《实施意见》就是专门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它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新的模式:就是由居民来牵头发起,政府跟着帮忙。办法就是成立自主更新委员会,把分散的业主组织起来;在规划政策上也做了改变,允许在原来的面积上增加不超过20%的建筑面积,这其中10%专门用来装电梯和建公共服务配套,另外10%用来扩大原有的居住面积;资金方面也有办法了,通过居民自己出钱、提取公积金、动用维修资金还有政府贷款等多方面凑钱。 为了让这个政策能实实在在落地,《实施意见》还专门设了很多保障措施:先把那些不能动的文物和历史建筑排除在外;启动的时候必须征得四分之三以上业主的同意;实施过程中要把调查摸底结果公示出来,委托合同上也要写清楚各自的责任;特别是古城区下面开发空间的时候必须先考古一下。 这个政策是从2026年2月开始试行的,到2028年1月结束,一共两年时间。这样既给了大家摸索的机会,又体现了小心谨慎的态度。如果以后能顺利推行下去,肯定能给别的地方提供好的借鉴。一方面能让居民更愿意改造自己的老房子;另一方面也能让“业主共治”这种模式得到推广;还有就是能让我们的住房保障工作从盖新房子变成把旧房子改好。 当然了,具体能不能成功还得看基层单位能不能落实到位、钱能不能到位、后面的规定细不细则等情况。城市更新不光是把房子拆了重建这么简单,更是要提升治理能力和关心老百姓生活温度。这次泉州把改造的主导权还给了居民,用政策创新把安全底线、居住需求和城市风貌都平衡好了。 随着咱们国家城镇化进入下半场,怎么让老城区的人也能享受到发展的红利、让历史街区变得有活力,需要更多这种既有魄力又很细心的好办法。破旧危房的改造之路肯定会通向更安全、更宜居、更可持续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