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是基层法院常见案件类型,往往涉及亲朋好友之间的信任关系。
新源县人民法院最近处理的一起案件,在解决经济纠纷的同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和睦关系,为新时代司法服务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案件起源于一笔普通的民间借款。
2025年1月,当事人巴某、帕某夫妇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马某借款84000元。
三方平日往来密切,相互信任,这份情谊也承载着不同民族群众之间的交往交融。
后来巴某夫妇偿还了23500元,但剩余60500元未能按期清偿。
多次催要无果后,双方沟通产生隔阂,原本和睦的关系变得紧张。
2025年12月底,马某将巴某夫妇诉至法院。
面对这类涉及多民族当事人的纠纷案件,新源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深刻认识到,既要守住法律底线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更要传递司法温度,将化解纠纷的过程转化为促进民族团结的过程。
基于这一认识,法院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通过柔性化解矛盾来处理此案。
在调解工作中,法官采取了分别教育与引导的方式。
针对债权人马某的焦虑与无奈,法官明确告知其合法债权将依法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引导其换位思考,回忆双方过往和睦相处的点滴,打消其心中"被告故意赖账"的顾虑。
这种既保护权益又尊重情感的做法,有效缓解了债权人的对立心理。
对于债务人巴某夫妇,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逾期还款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强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活动基本准则——诚信履约。
同时,法官也充分理解债务人的困难,鼓励其积极筹措资金,以实际行动修复双方关系。
这种既讲法律又讲情理的做法,激发了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意愿。
经过法官深入细致、充满人文关怀的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巴某夫妇当场表示愿意克服一切困难履行义务,足额支付了剩余的60500元欠款。
马某收到款项后,对法院高效化解纠纷、守护和睦关系的灵活办案方式表示肯定,双方握手言和,往日的和睦情谊得以重拾。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充分反映了新源县人民法院在新时代司法工作中的新理念和新实践。
法院始终以守护民族团结为己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办案全过程,通过柔性司法、温情调解,有效弥合当事人之间的分歧。
这种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又充分彰显了司法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积极作用。
基层法院处理涉及多民族当事人的纠纷案件时,既要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也要充分考虑民族团结的大局。
新源县人民法院的实践表明,通过创新调解方式、增强司法的人文关怀,可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化解具体纠纷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
这对于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具有重要意义。
这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折射出新时代边疆民族地区司法工作的深刻变革。
新源县人民法院的实践表明,司法工作既要坚守法律底线,又要传递人文温度,在定分止争中筑牢民族团结根基。
随着法治新疆建设的深入推进,这种彰显司法智慧、促进社会和谐的创新实践,必将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更强大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