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东:消防车救火遇麻烦11元通行费

湖南衡东县石湾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2月10日,他们在救火任务结束后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麻烦,要给11元通行费。事情要从2月8日晚上说起。当晚7时左右,他们接到紧急指令:京港澳高速有货车着火,情况很危急。他们在石湾收费站直接抬杆通过,成功灭火后回来时,收费站工作人员说这次任务是免费的,放行他们。但到了2月9日,石湾收费站给他们打电话,要求补上11元通行费。 这个结果让消防队人员感到困惑,他们觉得执行救火任务的车不应该收费。在2月11日,石湾收费站方面回应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时解释说,当时工作人员直接推杆让消防车救援通过。但由于这辆消防车没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而是地方黄色牌照。根据《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只有经批准在名单内的车才能免费通行。 工作人员解释说,《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在2026年1月1日生效。对于未及时提供任务车辆信息但符合条件的情况,新规建立了先收费通行、后补登退费应急机制。这个机制就是由收费站出具《非抢险救灾任务车辆特情告知书》,司机或所属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平台提交补登申请。补登信息审核后,如果确认是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车主可以拨打95022申请退费。 因为这个原因,当消防队人员要退还11元通行费时,石湾收费站工作人员表示理解并表示会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不过这次事件也提醒我们要注意规范手续和流程,以免发生类似的误会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