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给大家讲个事儿,2020年7月的时候,中国科技部就搞了个《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结果实施了5年多,大家反应都挺好。可后来呢,这帮人觉得还得再修修补补,于是就新弄了个《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 这次改的主要是想把科技活动的“红线”“底线”划得更清楚点。记者孙自法2月11日在中新网北京发了一篇报道,里面说了新规定一共5章54条,搞得非常详细。 这份规定专门列出了6类主体的68种违规行为。你猜怎么着?其中还有针对人工智能(AI)的规定。人工智能现在发展这么快,应用也那么广泛,所以新规里特别提到:“滥用人工智能等手段编造科学技术活动相关资料、成果”也是违规的。 这6类主体具体是啥呢?有受托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项目实施单位、搞科研的人、咨询评审专家还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人。为了防止乱来,新规定还明确了谁来管这事: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和各个项目平台的主管部门都是主角。 遇到多个部门都管的事儿咋办?那好,大伙儿可以一起联合调查。 对于违规处理这块儿,新规也弄得挺细。针对不同主体的违规行为,分别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措施。而且还区分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这些因素,这样一来就能保证处理尺度统一了。 还有调查处理程序这一块,也新设了专章来规定。像受理条件、怎么启动调查、怎么确认事实、要在多长时间内处理完这些事儿都写明白了。 这次新规可是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才搞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严肃惩处违规行为,把科研环境搞得更好点。毕竟科技监督工作还得跟上时代步伐嘛。 说起来挺逗的,2020年的时候大家都在忙着防疫呢(2020年这个时间点正好在新冠疫情期间),现在才专门把这份规定公布出来。看来国家对科研风气的整顿可是一点没放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