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民委获悉,最新命名的488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中,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脱颖而出,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县级行政区;该荣誉的获得,标志着该区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成效明显。 杏花岭区地处山西省会太原市核心区域,常住人口79.6万人,涵盖汉族、蒙古族、回族等40个民族成分,其中少数民族人口5100余人,占总人口比例0.64%,属于典型的少数民族散居区。这样的人口结构背景下,如何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杏花岭区立足区域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城市发展、文化传承、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工作模式。在文旅融合上,该区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以"建筑再生"理念激活文化基因。依托晋商博物院、文道巷及区域内28家各类博物馆,系统梳理晋商"汇通天下"精神内涵与历史上各民族交往交流的生动实践,通过文化展示、遗址保护、场景再现等方式,让民族融合的历史底蕴可感可知,增强各族群众的文化认同。 在社区治理创新层面,杏花岭区推出"窗帘约定"特色服务,这一首创举措针对独居老人群体,通过简单而温暖的日常关怀机制,构建起邻里互助网络。该服务已覆盖全区11个街道1个镇的89个社区,惠及千余名老年人,在解决实际民生问题的同时,促进了不同民族居民之间的情感联结,实现了社区互嵌式发展。 教育领域的探索同样成效显著。全区中小学校构建起"十大慧心"教育体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机融入德育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全过程。通过课程共学、文化共融、实践共育的立体化教育模式,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奠定坚实基础。 分析人士指出,杏花岭区的成功实践为少数民族散居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其核心在于将民族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搞形式主义,而是从群众需求出发,通过文化浸润、服务下沉、教育引导等方式,让民族团结理念深入人心,转化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民族团结是国家统一、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杏花岭区的探索表明,只有将民族工作与基层治理、文化建设、民生改善紧密结合,才能真正构建起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民族团结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街头巷尾的互助、课堂内外的理解,以及历史与现实的相互映照之中;杏花岭区的探索说明,只有把共同体意识落实到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里——才能让“石榴籽”抱得更紧——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该经验的价值,或许正在于它把大主题落在了可感可及的细节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