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恶意诉讼瞄准IPO关键期扰乱科创融资秩序 司法与监管联动合力治理

问题:IPO窗口期成“诉讼高发点”,维权之名被异化为竞争工具 注册制改革为科技创新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疏通渠道,越来越多企业迈入辅导、申报与问询阶段。但上市节奏加快的同时,一些以专利侵权为名的诉讼在企业IPO关键节点集中出现,呈现跨界起诉、快速立案、索赔策略反复等特征。公开案例显示,处于IPO辅导阶段的宇树科技遭遇专利侵权诉讼,起诉方为与机器人产业关联度不高的企业;另有企业在北交所上市申请受理后被竞争对手提起高额索赔诉讼,上市进程一度中止。对应的统计信息亦显示,自2025年以来,多家企业在IPO期间卷入司法案件,涉及行业竞争、发明专利等纠纷并不鲜见。 原因:抓住“零容忍”心理与规则衔接缝隙,以诉施压牟取不当利益 业内人士分析,IPO过程对重大诉讼高度敏感,发行审核、投资者预期与估值定价均要求风险可控,企业对不确定性普遍“零容忍”。部分主体正是利用此特征,通过在辅导、受理、问询等关键节点发起诉讼,放大市场对发行人技术合法性、持续经营能力的担忧,从而达到拖延上市、削弱对手或逼迫高额和解的目的。 从操作路径看,一些案件并非围绕真实产业竞争展开,而是通过受让专利后迅速起诉、选择性举证、反复调整诉请等方式制造压力。例如在相关终审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个别原告“精心算计、反复无常”的诉讼行为予以严厉评价,并指出其主张的侵权事实缺乏依据。这类做法折射出:在专利权利基础、诉讼请求合理性、主观目的各上,存被滥用的空间,导致“以诉促谈”“以诉谋利”在个别领域滋生蔓延。 影响:扰乱资本市场预期,抬升创新成本,损害公平竞争 专利恶意诉讼的危害不仅在于个案胜负,更在于对市场秩序的持续冲击。一是直接干扰审核节奏,导致上市进程被迫中止或延后,企业融资窗口被拉长,研发投入与产能扩张计划受到影响。二是引发估值波动与信任折价,投资者对技术资产稳定性的判断变得谨慎,优质科技企业可能承受不必要的风险溢价。三是抬升中小企业维权与应诉成本,部分企业因难以承受诉讼费用、时间成本和不确定性而折戟资本市场,进而削弱创新动力与产业活力。四是扭曲竞争逻辑,若以诉讼替代技术迭代与产品竞争,将损害公平竞争环境,影响科技创新生态的良性循环。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围绕企业在IPO过程中遭遇恶意“举报”、敌意“打压”等问题,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建议,呼吁完善制度衔接、提高恶意诉讼违法成本,为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营造稳定预期。 对策:司法裁判强化规则供给,监管协同推动全链条治理 治理此类乱象,关键在于“识别”与“惩戒”并重。司法层面,针对权利基础不稳、诉请明显失当、诉讼行为与商业目的高度耦合等情形,裁判规则正继续明晰。通过在事实认定上加大审查力度、在程序上强化对滥诉行为的规制、在责任承担上提高不当诉讼成本,形成对恶意行为的有效震慑。同时,针对典型案件的裁判要旨公开,有助于统一预期、引导行为边界。 监管层面,资本市场相关规则也在强调对重大诉讼、知识产权争议的充分披露与核查,推动中介机构提升尽职调查的穿透力,避免“带病闯关”。在部门协同上,知识产权管理、司法机关与证券监管加强信息衔接与治理联动,有助于“诉讼发生—风险评估—信息披露—审核处置”各环节形成闭环,既防止滥诉借势放大冲击,也避免将正常维权一概排斥,切实把握保护创新与维护秩序的平衡。 前景:让“真保护”更有力,让“假维权”无处套利 随着典型案例裁判规则的持续完善、恶意诉讼识别标准的逐步清晰、跨部门协同机制的不断健全,专利纠纷将更回归技术事实与权利边界本身。可以预期的是,未来治理重点将从个案纠偏走向制度化约束:一上,为正当维权提供更高效的司法救济与专业审理;另一方面,对借专利之名实施市场围猎的行为,形成更具确定性的规则约束和更高违法成本。通过稳定预期、净化环境,推动更多科技企业在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框架下走向资本市场。

专利制度本为激励创新而生,不应沦为商业博弈工具。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进程中,遏制恶意诉讼需要司法与监管协同发力。唯有筑牢制度防线,资本市场才能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助推器。这场治理攻坚——既检验规则设计的智慧——更彰显维护公平竞争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