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供销社以监督“硬约束”夯实改革基础 推动财务治理与项目监管同步提质增效

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程中,微山县供销社针对传统监督机制存在的机构虚化、职能弱化等问题——以制度创新为抓手——构建起全链条监督体系。长期以来,基层供销系统普遍面临监督力量分散、专业人员匮乏等困境,导致社有资产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该社首先从组织体系重构破题,将监事会办公室与综合办公室有机整合,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系统性开展法规培训、资产清查等专业训练,并引入10名来自"两代表一委员"及专家团队的社会监督员,有效增强了监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与专业律所建立的法律会商机制,更为重大决策筑起了法治防火墙。 在财务管理关键领域,该社借鉴东阿、邹平等地先进经验,建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封堵白条入账等管理漏洞。通过与纪检监察、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实现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同步出台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三项制度,将投资担保等高风险业务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笼子持续扎紧。 值得关注的是,该社创新实施"抓早抓小"预警机制,在资产租赁、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设置监督探头。通过谈话提醒、函询警示等方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将绩效考核与作风建设直接关联的激励机制,有效遏制了干部队伍中的懈怠现象。 在"供销e家"步行街等重点项目中,监事会实施全流程嵌入式监督,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进行全程跟踪。这种创新模式不仅防范了公款私存等风险,更推动项目竣工即审计成为新常态,最终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率同比提升18个百分点的显著成效。

供销合作社改革需要发展与治理并重。将监督融入制度流程、约束落实到关键环节、责任压实到具体岗位,才能确保改革推进。微山县供销社的实践表明:通过严格纪律、健全制度、强化法治和透明监督,既能保障资产安全,又能激发经营活力,最终转化为服务"三农"的长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