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好金融市场的秩序与社会稳定,咱们国家的监管部门一直在努力把虚拟资产这块儿的事管好。最近经过国务院点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这八个部门一块儿发了个通知,叫《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及规范相关资产活动的通知》,这把规矩定得清清楚楚,摆明了咱们国家在应对新型金融风险上的决心。 这个通知先把道理说清楚了:虚拟货币可不是真钱,别想在市面上流通用。比特币、以太坊这些东西说白了就是“加密货币”,它们发行跟交易都没强制性,出了事儿法律也不保护。更重要的是,在国内不管是谁搞虚拟货币发行、兑换、做市商服务或者是运营融资平台这些事儿,全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不准干。哪怕打着“海外交易所中文服务”、“方便入金通道”的幌子,其实就是在国内做生意,监管那是一点模糊空间都不给留。 值得一提的是,这回通知还特别留意到了最近国际上流行的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概念。RWA就是把现实里的东西像房子、艺术品啥的通过区块链技术切成小块打包成数字凭证来卖。文件里讲得很明白,要是谁拿这概念来忽悠国内的人搞集资,不管标的物是啥,都可能涉嫌非法集资或者诈骗,在国内绝对禁止搞。要是有国内的机构想把国内的资产或者收益拿到国外去发这种数字凭证融资,那就得照着企业境外上市或者发债券的规矩来办,先去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外汇管理局这些地方备案或者核准,老老实实守着资本项目的管理底线。 钱袋子的安全是重中之重。通知特意强调得把虚拟货币和RWA的业务都纳入支付监管的范围内。所有的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像支付宝、微信支付这类的,都不能给客户办与这些活动相关的账户、转钱或者清算结算的事儿。另外还要盯着招聘平台和广告媒体的动态,要是看到“数字货币交易员”、“区块链投资顾问”这类看起来是要骗人的招聘或者广告信息,得赶紧提高警惕,别让它们变成骗子骗人的入口。 咱们回头看看这几年的监管路线图就知道变化有多大了。从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个部委发文件防范比特币风险开始,到2017年叫停ICO和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所业务,再到2021年明确说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直到这次八个部门联合出招升级管控措施,这监管体系是越扎越紧了。这充分说明了金融管理部门一定要把所有金融活动都管起来、坚决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的原则。 金融安全可是国家安全的一块基石啊。这次八个部门联合发通知是咱们健全监管体系、加固风险防火墙的又一重要动作。它再次给市场传达了一个信号:咱们国家支持区块链这些科技创新技术,但绝对不允许有人借着“金融创新”的幌子乱来。广大投资者得擦亮眼睛增强风险意识,别信什么“一夜暴富”的神话;相关行业机构也得守好法律底线履行好社会责任。 监管部门肯定还会继续保持高压状态。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现一个就查处一个,绝不让这些人动咱们老百姓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