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王秉清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一年并处罚金百万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为这起历时十五年的权力寻租案件划下阶段性句号。经司法机关调查,2008年至2023年间,王秉清先后利用担任贵州省建设厅副厅长、遵义市市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审批、规划许可等环节为涉及的企业提供不当帮助,累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2119.37万元,其中部分属犯罪未遂。案件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在重大基建项目决策与执行中存在监督薄弱环节。作为分管城乡建设、交通基建等资金密集领域的领导干部,王秉清未能守住廉洁底线,将公权力用于谋取私利。其违纪违法行为跨越党的十八大前后,也提示反腐败工作具有长期性与复杂性。

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权力来自人民、用于人民,任何以权谋私都必将承担相应代价。该案再次表明,工程项目和行政许可等关键领域必须坚持依法用权、公开透明、全程监督,以制度约束压缩寻租空间。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才能更好护航高质量发展,让公共资源更有效服务发展需要与民生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