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玛希再次演唱《歌剧2》引发版权争议

迪玛希再次演唱《歌剧2》引发了版权争议,维塔斯紧急发布通知要求他停止演唱。春节期间,迪玛希在湖南卫视《歌手》节目中演唱了维塔斯的《歌剧2》,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随后,他又在2017湖南卫视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中演唱了同一首歌曲。可是,这次演唱却让俄罗斯布多夫金制作公司感到不满。布多夫金制作公司通过维塔斯发布了一封律师函,要求迪玛希和所有相关方面立即停止公开演出《歌剧2》。 这首歌的诞生地是俄罗斯克里姆林宫,由博罗夫斯基和维塔斯共同创作。这首歌曲在19岁时第一次公开亮相时就让整个俄罗斯为之震惊。现在,这首歌已成为了维塔斯的代表作品,版权也一直由布多夫金制作公司掌握。 律师函发布后,网友们纷纷发表意见。有人支持迪玛希认为他的唱功和高音非常出色,更多的人则认为经典歌曲就是经典,翻唱只是增添别人的味道。维塔斯在采访中提醒年轻人要尊重版权。 律师函具体提到了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方。据报道,《歌手》节目的规则允许歌手带来一首原创作品和几首翻唱歌曲。但是在这次事件中,电视台和歌手本人都没有获得相关授权就进行了公开表演。 这次事件也让很多人意识到翻唱并不是免费的午餐。根据《著作权法》,如果没有获得授权且没有支付费用就进行商业表演或传播,将面临法律责任。 迪玛希作为一位年轻歌手走红后接收到大量商业邀请,但只要品牌提出要求演唱《歌剧2》,就可能再次触碰红线。更重要的是,在4月份维塔斯本人将在中国举行巡回演唱会,若迪玛希继续无授权演唱可能会对原唱票房和品牌授权收益造成冲击。 最后给所有流量歌手一个提醒:要想在娱乐圈长久发展并获得保护,必须尊重原创作品、支付相应的版权费并获得必要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