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禁渔令落地“最后一公里”仍需硬约束支撑 禁渔制度实施以来,水域生态修复与渔业资源恢复成效逐步显现,但部分河段、库区与城乡接合部,非法捕捞、隐蔽交易、“野生鱼”噱头引流等问题仍具反复性。一些违法行为呈现“小、散、隐”特点:有人避开白天巡查夜间下网,有人通过小摊点、餐馆后厨等隐蔽环节消化渔获,导致“水上抓不到、市场查不全、餐桌管不住”的风险一度存在。如何让禁渔令不仅“挂在墙上”,更能“落在地上”,成为基层治理的现实课题。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监管断点,催生链条化违规空间 从成因看,一上,天然水域渔获具备“稀缺性”与“高溢价”,个别经营者以“野生”概念包装牟利,形成需求端刺激;另一方面,传统监管更多聚焦水面执法,若市场流通、餐饮加工、运输环节衔接不紧,就容易出现监管断点。同时,部分“三无”船舶流动性强、归属不明,增加了取证难度和追查成本。上述因素叠加,使得禁捕管理需要从单一部门“点状执法”转向跨部门“链条治理”。 影响:执法形成合力,倒逼“捕—运—卖—食”链条收缩 针对上述问题,通江县启动由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参与的护渔专项行动,并与属地乡镇(片区)同步推进。行动中,执法力量采取车巡、艇巡与步巡相结合方式,对城区及城郊重点区域多点展开,聚焦农贸市场、水产品档口、餐饮后厨及重点水域开展排查,突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监管导向。 行动现场,执法人员对天然水域来历不明的渔获依法采取暂扣、溯源和处罚等措施;对利用“野生鱼”等字样进行误导宣传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处置并责令整改。同时,对涉嫌违法捕捞线索强化衔接移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有效贯通。短时间内,部分“三无”船舶被清理拖离水域,涉及的市场点位和餐饮单位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传递出“严管严查、露头就打”的明确信号。 对策:以全链条监管提升制度执行力,以常态化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从通江的做法看,禁渔治理正从“阶段性行动”向“机制化治理”升级:一是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公安部门支撑、市场监管部门把关、交通运输部门协同工作闭环,重点解决跨领域违法行为处置难题;二是把监管关口前移,通过市场、餐饮端倒查来源,推动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要求,压缩非法渔获变现空间;三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名单化监管+回头看”制度安排,提高监管频次和精准度;四是加强普法宣传与社会共治,引导消费者抵制“野生鱼”消费,推动形成“不敢捕、不敢卖、不敢做、不想买”的社会氛围。 值得关注的是,通江此前开展的“护渔百日联合执法”已积累阶段性成果。相关行动将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与常规巡查相结合,对重点河道、水产市场和餐饮场所进行持续排查,查处违法案件、没收钓具、销毁非法网具、清理“三无”船只、整治“野生鱼”广告等若干数据,反映出执法强度与覆盖面同步提升,也为常态化监管提供了经验和抓手。 前景:从“严打”走向“长治”,以生态修复带动绿色发展 面向下一步,禁渔治理的关键在于保持政策连续性与执法稳定性,防止“一阵风”式管理。随着联合执法常态化推进,非法捕捞的风险成本将持续上升,市场端与餐饮端的违规空间将深入压缩,有利于推动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系统修复。长远看,禁渔不仅是生态保护的底线措施,也将为地方发展拓展新空间:通过规范渔业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旅游与休闲渔业替代业态、完善渔民转产转业支持等综合举措,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现“水清、岸绿、业兴、民富”的多赢目标。
禁渔成效最终要看“制度能否持续、监管能否闭环、社会是否愿参与”。通江以多部门协同,把执法触角从水面延伸到市场与餐桌,反映了从末端查处到全链条治理的转变。将阶段性的“亮剑”固化为长期的常态治理,让每一次检查、每一条线索、每一笔处罚都形成可追溯、可震慑的闭环,才能持续巩固生态修复成果,也让守法经营者更安心,让群众共享更安全、更优质的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