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说个印度版的“婆媳矛盾”。2021年3月29日,有消息传来,北方邦Allahabad高等法院给儿媳放了个宽心丸,裁定她没有法律义务得赡养公婆。这事的起因得回溯到2016年,一对老年夫妇把官司打到了家事法庭。他们把希望寄托在儿媳身上,毕竟她丈夫2021年走了,儿媳妇在当地警察局当差,收入还算稳定,还有抚恤金拿。原告两口子觉得儿媳得有这份“道德责任”,就给法官递了诉状。但这诉状在家事法庭那儿碰了壁,法官说没那回事。 去年8月,家事中法庭不给面儿,老两口心有不甘,直接上诉到了高等法院。他们声泪俱下地诉说自己年老体弱、没文化、全指望儿子养活。然而法院这回态度很明确:道德义务不能硬说成法律义务。儿媳的律师也不松口,坚称家事法庭的决定已经够了。 法官辛格翻了翻《印度公民安全法典》,发现第144条里只列了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些“受抚养人”,压根没写公婆的名字。他还说:“立法机关当初就没打算把赡养公婆的担子甩给儿媳。”法院进一步指出,儿媳妇能进警察局上班也不是出于同情。 法官最后做了裁决:不管道德上怎么讲得过去,没法律撑腰就不能强制执行。2月4日的判决书里写得很明白,只有明确规定的那几类亲属才能申请赡养费。这一审最终维持了一审的原判,驳回了老两口的请求。(原文标题:Daughter-In-Law Not Legally Bound To Support In-Laws: Allahabad High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