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说的是广西柳州柳城县的一桩案子,时间是2022年。梁某借了陈某5万元,钱还没还人就走了,留下房子和公司股权这些遗产。她有个儿子小谢,还有个妈妈唐某,这俩人都是法定继承人。陈某觉得梁某欠他钱,就把这母子俩还有借钱的葵某告到了法院。葵某签了字当保人,是一般责任那种。唐某和小谢说自己放弃继承了,说不用还钱。 可陈某查了一下发现不对劲,梁某名下的银行卡在她死后还经常被取存钱。法官姚静云分析了一下觉得这里面有问题:虽说法律允许放弃继承,可要是你们真的不管遗产了怎么还会动那个银行账户?所以法院认定这两人其实已经接受了遗产,他们的声明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也把这个案子收进了案例库里给大家参考。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想放弃就得在遗产处理前白纸黑字写清楚。要是你已经开始管遗产或者花了上面的钱,就算没明说也会被当成已经继承了。这就像你已经开始用别人的东西了,再想要回来说不要用了可不行。 最后法院判下来:唐某和小谢必须在他们继承的那部分钱里把5万元的本息还清;葵某本来是保证人,现在要看着遗产还不够钱才出来还。法官还提醒大家:如果家里有人死后继承的人都不肯管财产还让债主追不到人,这种做法违背了“欠债还钱”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