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了一包绿豆糕,结果……

这年头,总有些人不老实。就在2026年4月1日这天,封面新闻记者陈远扬报道了一件事儿。事情的主角是四川资阳市的一位男子,名叫曾某某,还有一位跟他同名字的男子曾某。他们俩把心思都动到了别人头上。 事情是这样的,曾某某去了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的一家超市,说是在那儿买了一包绿豆糕。结果,他投诉说这包绿豆糕过期了,要求超市赔偿。这事看着简单,其实里面大有文章。经过调查发现,这个过期食品根本不是超市卖的,而是曾某某自己放到货架上的。他先给自己设了个套,买了之后又假装索赔,真是个阴招! 经过核实,资阳市市场监管局给了他一个明确的答复:驳回投诉!这背后还真有猫腻。这位曾某某可不是普通的消费者维权。你知道他为啥这么干吗?因为他是为了赚钱啊! 按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说的很清楚:只有为了生活消费而购买商品的人才是消费者。像曾某某这样为了赚钱而这么干的人,根本不符合条件。而且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这种行为已经属于恶意举报了。所以呢,资阳市市场监管局给他下达了不予受理的通知。 这事儿还没完呢。资阳市市场监管局还把商家叫了过去。经过调查发现,没有证据证明商家真的卖过过期食品。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法律漏洞谋私利的案件。所以呢,资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也给商家下了一个不予立案的通知。 我听说啊,2026年以来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引导大家回归法律轨道上正常投诉举报和监管机制,资阳这边可是下了不少功夫。建立了主动识别、精准研判、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来对付这种借“打假”之名、行“牟利”之实的行为呢!资阳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大家一句:别以为你打着“打假”的旗号就可以随便侵占行政资源、扰乱市场秩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