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一男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名牌鞋获利13万

在惠安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王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名牌鞋,非法获利高达13万余元。这位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充当中间商联系买家和卖家赚取差价。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官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维护民生安全,任何人试图通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获利都将受到严惩。 吴某等人则被指控销售伪劣卷烟。他们雇佣张某从外地运送假烟到惠安多个快递网点,苏某明知是假烟却利用快递点转运寄出,郑某也参与其中。法院查明涉案假烟已销售和未销售的金额总计超千万元,判决四被告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法官表示,未经许可运输烟草制品可能构成犯罪,明知他人销售伪劣产品仍提供帮助的应承担共同责任。 胡某向他人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减肥产品,每盒价格从230元到580元不等,销售金额至少4000余元。这种含有违禁成分的“速效”减肥药实际上是毒药,严重威胁健康。惠安法院判决胡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处以有期徒刑和罚金。法官指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是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必然要求。 知产团队和刑事庭提供了上述三则案例。图文编辑陈晓娴表示,惠安法院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相关部门协作形成消费维权共治格局。法院通过严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彰显决心,让公众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