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娃娃菜就“杀鼠剂中毒”

近日,浙江台州天台县有一对夫妻给商家投诉,说他们吃了网购娃娃菜之后就“杀鼠剂中毒”。2月3日晚上,天台县公安局给媒体发了通告,说经过专案组的调查,发现陈某某和杨某这两口子涉嫌敲诈勒索罪,已经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子现在还在进一步查着呢。 北京市东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彭嘉成律师说,在处理这种事的时候,“过度维权”和“敲诈勒索”的最大区别就是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要是产品真的有问题,消费者要求的赔偿就算比法律规定的要高一点,也还是属于维权。但如果是故意撒谎、搞出质量问题,还威胁要曝光、举报商家来要钱,那就是敲诈勒索了。这次的情况看起来就有点超出维权的范围了。 彭嘉成分析说,如果买的东西确实有缺陷,索赔金额再高也只是“过度维权”。但像这起案子里警方调查的情况,要是当事人是凭空捏造事实、没什么合法理由还要用威胁的手段要钱,那可就可能涉嫌敲诈勒索了。在这种案子里,电商平台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这些电子证据特别重要。办案的人得好好看看这些聊天记录里有没有人说“不给钱就曝光让店铺关门”这种话,还有没有明确说要赔多少钱才撤诉。 对于商家可能会反过来告消费者恶意索赔或者商业诋毁的情况,彭嘉成认为法庭主要还是得看消费者是不是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商品真的有问题,消费者在网上说了点什么商家也得忍着点,这是他们正当权益的表达。但是如果消费者把事情说得特别夸张或者是瞎编乱造,那就是商业诋毁了。 品牌方在打官司的时候最难的就是怎么把网络上的证据固定住,通常得用时间戳或者公证来防止证据没了。还有就是怎么去量化商誉损失。品牌方得想办法搜集销售额突然掉了多少、花了多少钱公关、市场调查说声誉怎么变差的这些证据。不过一般法庭审理的时候主要还是看原告拿出的证据怎么样,在法律规定的赔偿上限里酌情判。所以想精确算出商誉损失有多少挺难的,这也是以后司法实践需要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