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开展校园法治宣讲 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然要求。3月13日,南乐县检察院关工委副主任宋建林、法治副校长闫静走进求实高级中学,为全校2430名学生送上一堂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法治课,通过系统讲述检察机关职能、法律责任界定等内容,更强化校园法治教育工作。 在当前社会转型发展背景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体现为新的特点和趋势,预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宣讲中,检察机关将自身职能形象地比作法律监督的"化验科""监督科",帮助学生直观理解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同时重点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的专属职能,明确表示检察院是青少年的校外法治班主任,进一步拉近检察机关与青少年的距离,增进学生对法治机构的了解和信任。 许多青少年存在对法律的模糊认识,特别是对刑事责任年龄的理解存在误区。宣讲结合《刑法》规定,详细阐释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界定,明确指出年龄小并不意味着无需承担法律责任,纠正了部分学生"年少无责"的错误认知。这个教育内容对于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法律、敬畏法律至关重要。 校园周边违法犯罪形态复杂多样,对学生安全构成现实威胁。宣讲以检察机关办理的真实案件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打架斗殴、盗窃抢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网络违法、吸毒涉毒等五类高发违法犯罪行为,详细解读了各类行为的法律后果与实际危害。通过案例剖析,教育引导学生摒弃冲动心理、克服贪念,严格遵守法律底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个人账户信息安全和网络行为规范成为新的法治教育重点。宣讲特别强调了银行卡、电话卡等个人账户信息的保护重要性,明确指出不得随意出租、出借或出售账户信息,防止学生被诱导参与非法活动。同时强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学生在网络空间的一言一行同样受到法律约束,需要提高网络法治意识和自律意识。 自我保护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宣讲传授了实用的自卫方法,向学生明确阐述了遭遇侵害时的三大核心原则:生命安全第一、及时求助、保留证据。鼓励学生在遭遇欺凌、诈骗等不法侵害时,勇敢向家长、老师寻求帮助或拨打110报警,让学生认识到未成年人的身后有家庭、学校、检察机关和法律制度作为坚强后盾,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任感和安全感。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是南乐县检察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以案释法、以法育人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通过系统化、专业化的法治宣讲,让法治观念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保护网络。

守护青春——不仅要用情——更要用法。把法治教育做在前面,把风险预防落在日常,把救助渠道建得更畅通,才能让每一名学生在规则的护航下健康成长。以检校协同为抓手,将普法宣传与社会治理、家庭教育相衔接,让法治成为青少年抵御诱惑、化解冲突、保护自身的坚实底座,青春之路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