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证监会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就发布了个《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那时候就给行业建设了一个市场化声誉约束机制。不过这办法在执行的时候发现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所以这次中证协又给修订了一下,3月27日就正式施行。这次修订的内容特别多,有好几个重点。先说说第一个重点,是落实推进先行赔付工作要求。中证协根据证监会的安排,明确了一个规定:要是某个券商在虚假陈述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自愿先给钱给受害投资者把损失补上了,那就可以把相关的处罚信息免去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具体来说,如果发行人因为虚假陈述或者其他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券商在相关的民事赔偿诉讼之外先赔付给投资者并减轻或消除损害的,就可以申请把相关处罚信息免去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接下来是第二个重点,是完善诚信信息来源。这是把2022年版《办法》里需要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提供信息改成了会员自己报送。 第三个重点是完善诚信信息内容,明确不正当干扰监管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形。这次修订把2022年版《办法》里关于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执法工作的表述细化了一下:变成了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执法工作的情形。这次修订还把违规处理分成了三个层次:口头提示、书面提示并要求提交说明、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这种划分让操作起来更方便了。中证协表示这次修订是为了落实监管精神和总结管理经验。以后会继续推进办法的落地实施和执业声誉信息库的建设与管理,让行业形成一个好的文化生态。 财联社报道称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从3月27日起开始生效。这次修订是基于2022年版《办法》在保持框架和核心逻辑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和完善的。这次修订新增了多项重要规则,内容主要围绕三个核心展开。 第一个核心是关于先行赔付的规定。按照证监会关于依法推进先行赔付工作的要求,明确对于减轻或消除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处罚信息可以免去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具体来说,如果发行人因为虚假陈述或其他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券商在民事诉讼之外先赔付给受害投资者减轻或消除损害的话,券商可以向中证协申请把相关处罚信息免去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第二个核心是关于诚信信息来源的调整。根据2022年版《办法》上线运行以来的实践经验,将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提供信息改成了会员自己报送。 第三个核心是关于诚信信息内容的细化。这次修订贯彻落实了证监会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部署,在2022年版“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监管执法工作的情形。 除了以上三个核心外,新版《办法》还整合了多项重要规则。 对于自律管理对象来说,需要建立起执业声誉信息报送机制并承担主体责任。 对于违规处理方面则有三个层次:口头提示、书面提示并视情况要求提交说明、视情节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中证协表示这次修订是为了落实相关监管精神和总结管理经验,并将继续推进办法落地实施和执业声誉信息库建设与管理,促进行业形成良好文化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