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小伙试管怀上小两口,医生看了哭成泪人,医院该为这次漏诊负全责任吗?

话说在湖北武汉,有对小两口,女的姓张叫张女士,31岁,男的叫赵先生,35岁。两人结婚已经4年多了,一直想生个娃,可张女士输卵管不太好,自然受孕难,于是他们做了试管终于怀上了。这期间赵先生没少陪着张女士到处跑医院、喝中药、做检查,折腾得够呛。好不容易等到怀孕确认那天,两口子都高兴坏了。 从怀孕起,张女士的产检就没落下过,前后一共做了10多次。到了怀孕5个月的时候,他们去做了四维大排畸检查,医生当时给看了说孩子一切正常。结果大年初四孩子出生后,赵先生在产房外等着接娃呢,护士出来抱了个小襁褓给他。赵先生一掀开襁褓,傻了眼,孩子的右脚只有一根脚趾,另外四根压根就没了。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冲进产房看妻子躺在那哭成泪人。 张女士家里本来就盼着这个孩子,可谁知道会是这种情况。她那是一边哭一边心疼孩子以后受苦,还担心没钱治。赵先生就说要是早知道这样,他们可能就不要这孩子了。两人冷静下来开始琢磨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根据法律条文,只要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出错导致患者受损就得赔钱。 这四维大排畸本来就是查畸形的关键项目啊!脚趾少4根这么明显的问题居然没查出来?这明显是医生没尽到责任。张女士手里拿着产检记录、四维报告还有诊断证明,这些证据都在呢。医院不能因为漏诊就不负责啊。 现在的问题是,医院该为这次漏诊负全部责任吗?如果是你们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选?有人说孩子既然生下来就得好好养着也没错,但医院的错让大家都受了不该受的苦。咱们结合类似案例来看吧,现在还没正式判呢不过大概率医院是要赔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