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行业惯例”成了违法的挡箭牌!

出门旅行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租车自驾,这种方式确实挺方便。但要是你租的那辆车没有登记为“租赁”性质,那么一旦发生什么事故或者纠纷,吃亏的可就是咱们消费者了。澎湃新闻记者去海南、江苏、云南、河南这些地方找了不少租车行问了一下,发现用非营运车辆搞租赁的情况非常普遍。很多店的老板也很直爽,直接说店里租的车都是没登记成“租赁”性质的。这是有依据的,交通运输部规定了,开出租用的小车必须把性质改成“租赁”。这主要是为了明确谁负责谁担责,保障安全,避免以后理赔麻烦或者出事了找不着人。但现实情况是,大家都在私底下用非营运车搞业务。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把车子性质改了,那它报废的年限也定了,车的残值一下子就少了20%到30%,保险费更是高得吓人。 大家为了省钱就都这么干了。消费者租这种非营运车其实风险很大。保险公司对营运和非营运的收费标准完全不一样,要是出了事发现车在干租车这行,人家有权说你没说清楚情况就不给赔钱。到时候维修费、误工费都得自己掏腰包;要是有人员伤亡的话赔偿金额更是天价。那些说“小剐蹭自己修大事故走保险”的口头保证,在巨额赔偿面前根本不管用。 还有些黑心车行甚至教唆咱们把这说成是借朋友的车开——这就属于诱导骗保了。一旦咱们听了他们的去这么说,咱们就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了,以后的麻烦事多得很。 对于那些老老实实按规矩办事的商家来说,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劣币驱逐良币。车子登记成了租赁性质之后费用高、年检严、折旧快,商家自然得把这些成本转嫁到租金里。那些用非营运车的商家因为成本低就使劲打价格战,把合规的商家挤兑得没法活了。时间长了大家都不玩了。 法律上看这肯定是违规的。交通运输部的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有资质车辆不需要备案”的说法就是在钻空子。车辆性质关系到公共安全和保险理赔,怎么能拿简化流程当借口不管不顾呢?有些平台明明知道合作的车不合法还让他们上线拉客——既不审核也不下架违规商家——这种只管流量不管责任的做法就是产生乱象的根本原因。 租车行业要想健康发展,不光是为了咱们消费者的利益着想;也是为了整个市场公平和行业未来考虑。别让“行业惯例”成了违法的挡箭牌!